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年9月23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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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批复11个设区市改革试点方案


    本报讯  近日,中共江西省委农业和农村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对全省11个设区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方案进行了审定和批复。至此,江西在设区市层面已全部出台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有关文件。

    批复要求,试点工作要坚持为农服务宗旨,坚持市场经济方向,坚持合作经济组织的基本属性和特色,适应各市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发展需要,立足供销合作社实际因地制宜推进。强调要深入实施党建带社建、社村共建创新工程。强化基层社合作制改造,推进惠农服务中心建设,带动农民合作社发展,打造自主经营实体、为农服务载体、合作经济联合体相结合的新型基层组织体系。

    批复要求,发展改革、财政、人社、国土、农业、商务、税务、银监等部门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政策指导和资金扶持,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支持打造和培育一批大型企业集团。认真贯彻落实国阅〔2016〕56号会议纪要精神,按照相关规定,抓紧处理供销合作社财务挂账、金融债务、土地确权、社有企业职工社会保障等问题。

    批复强调,要把握改革底线,有关重大改革举措要试点先行,因地制宜,允许有过渡性的制度安排,给基层更多的选择权。要求各设区市2016年选定的综合改革试点县必须覆盖各市50%以上,并在取得一定经验基础上,逐步全面推开。

    从江西11个设区市出台的综合改革文件看,措施实、含金量高是一大特点。如新余市政府明确规定对供销合作社建设的乡镇电商服务站和村级网购服务点,验收合格后每个网店给予1-3万元资金补助。宜春市政府明确对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中心建设,给予每个服务中心不少于10亩的用地指标安排。南昌市政府明确要求5年内全市建设标准化乡镇惠农服务中心20个,五年内建设乡镇供销电商服务站80个、村级供销电商服务站500个。萍乡市政府已明确将政府现有投资或控股的农产品市场交由供销合作社建设、运营和管护。

(赣 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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