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山东省德州市委、市政府组成4个检查组到11个县(市、区),对中发〔2015〕11号、鲁发16号及德发〔2016〕4号文件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以加快全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顺利向前推进。
8月17日—19日,德州市委、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委农工办、市委改革办、市供销合作社组成4个检查组采取实地查看、听取汇报、座谈了解、查阅资料等方式分赴各县(市、区)进行实地检查,重点对党委、政府重视情况,资金、项目、土地支持情况,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历史遗留问题解决情况以及综合改革成效等5个方面20项工作进行实地检查。
通过督查落实,11个县(市、区)全部成立了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全部出台了具体实施意见;5个县级供销合作社机关实现了参公管理、8个县(市、区)供销合作社建立健全了监事会机构;6个县党委、政府将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中心建设等重点工作列入县(市、区)今年1号文件或政府2016年农村工作要点;8个县(市、区)设立了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专项扶持资金并列入预算;部分县将行政管理部门剥离出来的有关社会化服务职能交由供销合作社承担,如禹城、齐河、平原、武城县将土地深松作业任务优先交由供销合作社领办的合作社承担,多数县政府表示将高毒农药的储备和统一经营交由供销合作社负责;部分县的职能部门在规划制定、项目安排、资金投放等方面向供销合作社倾斜;所有县(市、区)党委、政府发文或部门与供销合作社联合发文,加快推进以土地托管为切入点的现代农业服务规模化,打造“三公里土地托管服务圈”;所有县(市、区)党委或组织部门发文推进“党建带社建、村社共建”;平原、陵城、乐陵、庆云、宁津等县(市、区)把供销合作社作为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重要力量,免费提供办公场所,支持其搭建电子商务平台;禹城、乐陵、德城、陵城、夏津、宁津等县(市、区)出台优惠政策,解决供销合作社系统职工社会保障等历史遗留问题。各检查组就县(市、区)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反馈,并就下一步如何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提出了意见建议。
(马俊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