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云南省昭通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发展贫困村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实施意见》,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系列重要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六大战略”,扎实抓好产业扶贫工作,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示范带动作用,提高贫困群众组织化程度,加快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步伐,如期实现脱贫目标。
《意见》明确了主要目标任务和发展方式。提出,到2016年9月底,全市每个贫困村至少建立(提升发展)1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实现825个贫困村全覆盖。带动方式一是基层组织带动发展,形成“支部+农民专业合作社+贫困户”的模式。二是龙头企业带动发展,构建“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贫困户”的模式。三是能人大户带动发展,充分发挥科技能人、营销大户、种养大户的带动作用。四是中小学校带动发展,形成“学校+农民专业合作社+贫困户”的模式。五是其他方式带动发展,齐头并进。
《意见》要求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力度。提出要用好财政扶贫资金,将贫困村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有关农业补贴支持范围,新增农(林)补贴适当予以倾斜。要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新型农民合作组织的实施意见》精神,新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可比照新办非公企业的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执行。要优化金融信贷服务,各县区要根据贫困村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状况,为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解决季节性、临时性所需资金贷款。要强化用地用电保障,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应向贫困村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辅助设施重点倾斜。
(饶俊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