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银监会正式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其中规定:金融机构和小贷公司网贷业务,目前不受办法规定的“上额限制”。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和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投资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设立办法另行规定。
简评:“除外条款”将金融机构互联网化的平台与社会上自发形成的网贷平台做了区分,实践中有利于大型企业集团发展互金板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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