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河北省遭受特大暴雨洪水灾害。灾情发生后,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积极反应,印发《关于切实做好特大洪水灾害灾后重建信贷支持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农信社全力做好灾后重建工作信贷支持工作,帮助灾区尽快恢复生产、重建家园。
紧急增加支持灾后重建应急信贷规模。河北省农信社初步新增30亿元专项贷款规模,用于支持受灾较为严重的石家庄、邯郸和邢台地区抗洪救灾,每个地市10亿元。在坚持“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河北省农信社紧跟当地救灾生产计划安排和需求,深入了解灾后恢复生产中企业客户和受灾农户的实际困难和信贷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金融服务,提高抗洪救灾恢复生产贷款发放的有效性。
落实信贷优惠政策。一是贷款利率优惠政策。对支持灾区重建贷款,按照“保本微利”原则,尽可能做到利率不上浮。二是贷款额度优惠政策。凡洪灾前未产生不良信用记录的客户,一律不得降低其信用等级和授信额度。三是贷款期限优惠政策。根据灾区实际情况及借款人受灾情况,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对存量贷款符合续贷条件的,一律予以续贷。
提高信贷服务水平。河北省农信社建立抗洪救灾恢复生产信贷审批绿色通道,直接对接水毁企业的重建工作,精简贷款审批手续,简化工作流程;积极创新救灾复产金融产品,启动应急贷款,合理确定贷款的额度、期限等,提供灵活多样的还款方式。
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河北省农信社继续加大对受灾地区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对因灾出现资金困难的企业,确保“不抽贷、不断贷”。对确因灾情无法按时还款的企业和客户,按规定及时给予贷款展期、转贷等,缓解受灾企业和个人还贷压力。
(卢 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