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日报讯 7月2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有针对性加强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措施,缓解融资难融资贵,更好地服务“三农”。
会议确定,一是狠抓政策落实,确保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贷款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户数、申贷获得率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二是合理设定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不得随意抽贷、压贷、断贷。三是坚决清理整顿融资过程中的各种不合理收费,支持金融、融资担保机构优化绩效考评指标,为小微企业和“三农”减费让利。四是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大额存单、可转换票据、集合债券等产品,引导更多社会资金投向小微企业,拓宽直接融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