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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新民市社: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本报讯 7月27日,为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根据辽宁省新民市委、市政府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新民市供销合作社紧急召开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会上,市社主任赵旺根据供销合作社的实际提出了两点要求:一是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排列值班表,落实责任分工,汛期任何工作人员不得外出,要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二是对经营网点、仓库、办公场所、出租门店、废弃库房等进行隐患排查,做到“有备无患,防患于未然”,特别要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如出现整改落实不到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厉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辽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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