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7月13日,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基层供销合作社建设的意见》指出,要创建“三体两强”示范基层社,改造薄弱基层社,开展“以农民为主体的综合性合作社”试点。到2020年,在基层社覆盖全省所有乡镇的基础上,创建200家以上“三体两强”示范基层社;按照“六有”标准改造500家薄弱基层社;探索创建一批具有影响力、以农民为主体的综合性合作社。
《意见》要求,要着力拓展基层社经营服务领域。继续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联合社,发展专业性或综合性的合作社。当前,要把农业社会化服务、农村电子商务、农产品流通和农民生活服务作为重点领域,创新服务方式和手段,提升服务水平。基层社要与农资等涉农企业联合,建办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或农机、植保等生产服务类合作社,整合农资经营、农产品加工、仓储运输和技术服务资源,重点推广以土地托管为主要形式的社会化服务,为农民和各类新型经营主体提供代耕代种、统防统治、收储加工等系列化服务,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重视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全面实施农村综合服务社提升工程。
《意见》指出,要强化基层供销合作社建设的保障措施。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树立重视供销合作社就是重视农业、扶持供销合作社就是扶持农民的理念,把加强基层社建设摆上综合改革的突出位置,加强组织协调,强化业务指导。各级联合社要精心组织实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健全基层社工作领导机制,协调落实相关政策,帮助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问题。二要加大扶持力度。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对基层社的投入力度,加快制定出台扶持基层社发展的政策措施。省、市供销合作社要大幅增加对基层社建设专项资金投入。三要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四要加强基层社自身建设。各地要分类制定改造办法。要科学制定考核办法和评审验收办法,加大考核权重,明确奖惩办法,明晰目标责任。
(王 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