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谷县委、县政府遵循中发〔2015〕11号文件和省〔2016〕4号文件的要求,把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放在全县“三农”工作的大局中,努力将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党和政府抓得住、用得上的为农服务的骨干力量,做好“三农”工作的主要载体,甚至要把供销合作社提高到加强基层政权管理的高度。
甘谷县委、县政府之所以将县社作为党委、政府服务“三农”的主要载体及党委、政府与农民密切联系的桥梁和纽带,除了与贯彻落实中央、省政府的政策方针有关外,主要与供销合作社的自身合作经济属性和为农服务的优势、能力分不开。而供销合作社的综合改革,仅仅依靠供销合作社系统的力量是不够的,需要跳出供销看供销、跳出供销抓供销。
当前,党委、政府在“三农”工作中面临的最大的难题是如何让一家一户小生产者适应千变万化大市场。甘谷县的现代农业建设,亟需将一家一户的小生产者组织起来,走集约化、组织化的道路。多年的实践证明,服务“三农”需要把行政手段和市场手段结合起来,把这两大作用都发挥出来。而供销合作社最大的优势就是能把行政与市场结合起来,将二者的作用都发挥出来,实现农业的组织化与集约化,这正是其他部门不能代替的。具体说,其他部门在服务“三农”发展中的作用只是项目支持的行政手段,属于输血;而供销合作社实行的双线运行机制,将供销合作社的指导管理职能和经营性职能分开,通过经营性职能的“企业”线带动农民发展生产、增收致富,给农民“造血”。也就是说,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
所以在综合改革中,我们以问题为导向,加强供销合作社的基层组织体系建设,引领基层组织走“社企分开、上线运行”“三社合一”的路子,创新服务方式、拓宽服务领域,密切与农民的利益联结,引领当地农业生产实现集约化、规模化、组织化的现代化之路。
为此,县委、县政府通过深入调研、认真思考、因地制宜,制定了供销合作社改革的路径:实施“社企分开、双线运行”,把实体社建在村一级、乡镇建立联合社,在村级推行“三社合一”,并进行了精心部署。一方面,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县委副书记、分管农业副县长任副组长的试点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由分管农业副县长任主任的办公机构,建立了试点改革部门联席会议、沟通协调衔接等机制,为改革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另一方面,统筹协调各方资源,加大扶持力度,提供资金保障。采取政府贴息、银行贷款的办法,为每个村级综合服务社注入50万元左右的启动资金,又整合扶贫互助社资金,也就是说每个综合社政府将提供100万元的资金保障。同时,为了让政府的扶持资金能够发挥有效的作用,县委、县政府还在村级综合服务社里设立资金监管制度,保证资金运行安全。此外,国家对“三农”的政策首先向供销合作社倾斜。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我们凝聚一切正能量,朝着把供销合作社系统打造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的目标,坚定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