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夯实供销合作社发展基础,河南省供销合作社日前出台了《基层供销合作社分类改造实施方案》。
方案明确,从2016年开始,争取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全省基层供销合作社的分类改造和恢复重建工作,基层的经济实力明显增强,县及县以下销售总额占系统销售总额的80%以上,利税总额占系统利税总额的70%以上;农村综合服务社(中心)达到6.2万个,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7200个,全省60%以上的基层供销合作社实现与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融合发展。
一是恢复新建一批。到2020年,基本完成“三无”基层供销合作社的恢复重建工作,实现“有场地、有人员、有网点”的建设目标。具体标准是:有精干的工作班子和固定的办公场所;有2个农民专业合作社;乡镇有农业生产、农民生活经营服务门店,60%以上的行政村有供销合作社的综合经营服务网点;有统一规范的“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年度销售总额500万元以上,且有一定的经济效益。
二是改造提升一批。从2016年起,“新网工程”、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资金,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县级供销合作社实施县域基层供销合作社改造升级项目,到 2020年底基本完成基层供销合作社的升级改造任务。标准有: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4个以上,牵头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1个以上;乡镇有农业生产服务中心、农资配送中心和日用消费品超市,90%以上的行政村有供销合作社的综合经营服务网点;年度销售总额2000万元以上,年实现利润10万元以上。
三是做大做强一批。到2020年,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每个县要打造3-5个基层供销合作社示范社,全面带动基层供销合作社振兴发展。具体标准是:遵循合作制要求,完善理监事会制度,定期召开社员代表大会,管理规范民主;建立健全按交易额返利和按股份相结合的分配制度;设立了较为规范的综合性为农服务中心;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6个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1个以上,实现了基层供销合作社与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融合发展;所有行政村有供销合作社的综合经营服务网点;规范使用“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年度销售总额3000万元以上,年实现利润20万元以上。
(豫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