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山西省忻州市政府印发了《忻州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2016年行动计划》,提出全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要在为农服务体系、经营服务体系、基层社组织体系、联合社治理机制等方面创新发展取得突破。
文件就扎实推进全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提出了任务化、项目化的要求,选择神池县和五寨县作为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县,形成一系列有实效、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示范带动性强、农民增收多的好经验、好项目、好业态;采取土地托管、代耕代种、农资供应、智能配肥、农机服务等多种方式,为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耕、种、管、收、加、贮、销等“保姆式”“菜单式”系列化服务;全市建成15个乡(镇)级惠农服务中心、100个村级惠农服务站;新建或改造15个庄稼医院,为农民提供测土施肥、统防统治等农业技术推广和科技服务;供销系统农产品注册商标达到15个,获得绿色、有机、无公害等认证达到10项;围绕全市中药材、小杂粮、干鲜果、蔬菜等特色农产品,整合规范提升发展种植、养殖、加工、流通等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社200家;开展以合作经济、电子商务、合作金融、产权交易、农技服务等为主要内容的“千人培训工程”;农村电子商务县域覆盖率达到20%以上。
文件强调,各级政府要切实担负起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领导责任,加强对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组织领导,把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作为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增强综合改革的自觉性、主动性,积极主动作为;要加强督查指导,层层分解任务,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要加强协调指导,及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改革健康有序、稳妥顺利推进。
(宫殿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