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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住重点领域 把握关键环节 加快推进综合改革
全国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推进会暨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会议典型发言

    

广东省供销合作社

打造产业龙头 深化联合合作 构建现代经营服务体系

    综合改革试点启动以来,广东省供销合作社按照全国总社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围绕主导行业大力打造省级龙头企业,全面推进省、市、县供销社产权业务对接,重点建设县域为农服务综合平台,带动基层组织发展,着力培育新型农业服务主体,初步构建起全省上下贯通、协调运转的现代经营服务体系,助推全省系统主要经济指标持续稳定增长。

    一、突出主业、整合资源,打造为农经营服务体系

    省社坚持为农服务宗旨,把有限资源向为农服务产业集中,做强做大农资农技、粮油农产品、冷链物流等为农服务关键领域和优势产业,加快构建上下贯通、有效对接、双向流通的为农经营服务体系。

    一是打造放心粮油经营体系。整合重组原省果菜公司及相关物业资源,打造省级粮油经营龙头企业广东天润粮油集团,对接市县社网点资源,构建全省粮油连锁经营网络,拓展粮食全产业链服务,探索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二是打造农资农技服务体系。在原省农资公司基础上改制重组广东天禾农资公司,全面剥离非主营业务,突出农资农技经营服务,联合对接市、县社基层网点,与省农科院合作组建种业、农药等新型研发机构,打造以作物为导向、直接面对终端用户的农技服务和配送网络体系,向现代农业生产综合服务商转型。

    三是打造冷链物流配送体系。整合广东丰业农产品公司和广东东江农资公司资源,培育打造冷链物流龙头企业广东天业冷链公司,通过合作开发、管理输出等形式,逐步对接运营全省系统冷库,布局建设全省冷链物流配送体系,为开展生鲜农产品经营服务打下基础。

    二、龙头带动、有效对接,提升基层组织经营服务功能

    坚持龙头带动、市场运作、引领基层,促进经营服务体系与基层组织建设协同发展,不断密切与农民的利益联结。

    一是推动为农服务综合平台建设。依托各级社有企业,因地制宜建设一批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有效连结各业务板块和层级节点的为农服务综合平台,为城乡居民生产生活提供专业化、综合性服务。截至今年5月底,广东省40个综合改革试点县社共启动建设各具特色的综合平台120个,已建成运营101个。

    二是推动基层社重组改造。一手抓基层社改造提升,一手抓经营服务网络延伸,带动创建一批具有自主经营实体、为农服务载体、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体性质的新型基层社。截至今年5月底,试点县对90%的基层社实现人财物的有效监管;省社直属企业对接试点县基层服务网点1万多个,带动90%的试点县恢复两项以上经营业务。

    三是推动农民合作社发展。依托系统经营服务体系领办创办各类农民合作社,培育标准化规模化产品基地,推进多种形式的产销对接。今年1—5月,全省系统农产品销售额同比增长30%以上。

    三、深化改革、转换机制,推动经营服务持续发展

    省社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创新企业体制机制,推进联合合作,增强了为农经营服务的核心竞争力。

    一是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在确保对经营网络和龙头企业控制力基础上,省社按照供销合作社、社会股东和企业员工4:3:3的股权结构,加强与社会资本对接,启动实施事业合伙人计划和事业创始人计划,推行经营层、骨干员工持股,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增强企业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

    二是推进合作机制创新。采取产权联结、业务对接、管理输出、服务延伸、品牌合作等多种方式,对接重组市县社经营业务和网点资源,打造各具特色、协同发展的产业集群。

    三是推进经营模式转型。推动社有企业加快转型升级,逐步由传统商贸流通向现代流通业转型,由单一经营服务向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延伸,由专注省内市场、资源向兼顾国内外市场、资源拓展。

    经过两年多的试点探索,我们有3点深刻体会:

    一是构建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是供销合作社强社之本。必须围绕“三农”大局,培育发展新型农业服务主体,加快构建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

    二是强化基层组织的经营服务功能是供销合作社立社之基。必须发挥龙头企业引领作用,推动经营服务网络向基层延伸,通过组织重构激发发展活力,强化基层为农服务功能,夯实为农服务基础。

    三是坚持市场经济原则的联合合作是供销合作社的发展之要。必须坚持市场化原则,更好运用经济、法律和技术手段,推动系统上下联合合作,确保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持续健康发展。


湖北省供销合作社

搭建为农服务平台 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

    湖北省供销合作社按照深化综合改革的要求,围绕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农业转型升级这一主线,按照主体多元化、服务专业化、运行市场化的工作思路,加大组织、服务、经营创新力度,在打造为农服务平台、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

    一、培育各类经营服务主体,创新农业生产服务

    大力推进县级社振兴工程、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农民合作社倍增工程,引导各地依托当地优势产业,发展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主体,多措并举推进农业服务规模化。一是拓展基层社为农服务领域。推动县级社统筹社有企业经营技术资源,带动基层社建设集农资供应、配方施肥、统防统治等功能于一体的新型庄稼医院,庄稼医院总数达到3370家,覆盖全省主要产粮大县。推动基层社发展各类生产服务队和合作社,开展土地托管服务,全省系统全程化或订单式托管服务。二是发挥农民合作社服务平台作用。推动社有企业、基层社围绕棉花、干鲜果蔬、粮油、茶叶等品种和种植、养殖、加工、流通、信用、土地流转等环节,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5579家、各类涉农行业协会328个,入社农民80万人。三是强化涉农企业网络带动作用。省农资集团积极推动渠道下沉、技物结合,在全省建成29个区域配送中心、2282家农家店、172家农资合作社,以及428家集农资配送、农机植保、庄稼医院于一体的“三农”服务中心,构建起县、镇、村三级连锁服务网络,形成融农资供应、病虫草害专业化防治和技术推广应用为一体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二、整合各方为农服务资源,拓展农民生活服务

    大力实施基层社恢复重建工程、金融助农工程、农村综合服务社提质扩面工程,推进服务组织、领域、方式创新,构建开放包容、纵向贯通、横向联结、运行高效的立体服务网络,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一是完善基层社内部运行机制。按照打造市场经营主体、为农服务载体、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体的标准,大力吸纳各类农民合作社、种粮大户参与,恢复重建了一批新型基层社。全省基层社基本实现乡镇全覆盖。二是积极推进农村综合服务社协同共建。连续六年争取省政府将农村综合服务社建设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与近20个部门和企业合作共建集经营性服务、公益性服务、农村金融服务、电子商务服务于一体的农村综合服务社2.1万家,覆盖全省80%的行政村。三是稳步开展助农金融服务。省社与建行等金融机构合作,依托农村综合服务社终端优势,在87个县(市)全面开展农村普惠金融业务,累计发放“裕农卡”81万张,实现交易额4100余万元。省社成立投资集团,为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全产业链多元化、定制化金融服务,第一年融资规模达48亿元,实现利润超亿元。

    三、推动流通网络转型升级,打造服务“三农”生力军

    大力实施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升级改造工程、农村电子商务经营服务体系建设工程、社有企业成长工程,强化流通网络服务功能,优化产业布局,拓展新兴产业,对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和广大农民群众的服务带动作用进一步增强。一是实现了“一网多用”。推进经营网络向农村市场延伸,进一步健全县域农资、农副产品、农村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烟花爆竹等连锁网络,建成各类经营服务网点6.8万个;56个产粮大县和经济作物大县全部建有农资配送中心;覆盖全省的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利用“四园一网”体系已初步形成,基本建成双向流通、便农惠农的经营服务网络体系。二是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加快推进。重点建设了一批大中型批发交易市场,全省系统农产品批发市场达43个,年交易额亿元以上的10个。三是实体网络与电子商务融合发展。在全省加速推广“裕农网平台+县级运营中心+农村综合服务社+各类市场经营主体”模式;推进与全国总社电商平台对接,2015年,全省系统电商交易额达到295亿元。四是社有企业加快转型升级。省社加快推进“五大集团、十大股份、十大产业”发展战略,资源配置得到优化,经营成本得到控制,企业活力不断增强,与韩国SK集团、江苏华西集团等国内外大型企业深化战略合作,获得近300亿元银行融资授信,成功发行多种融资债券、募集资金近50亿元。


云南省供销合作社

推进“三会”制度建设 健全合作经济组织体系

    云南供销合作社根据综合改革要求,以健全各级供销合作社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为切入点,不断扩大群众基础,健全基层组织体系,创新经营服务机制,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在构建农民主体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

    一、坚持问题导向,谋划设计改革路径

    为切实解决供销合作社与农民“两张皮”及长期存在的“合作社不合作”“联合社不联合”等问题,将供销合作社系统打造成为与农民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化运行更高效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省社以健全“三会”制度为重点推进组织体系改革。一是在行政村抓各类农民合作社建设。针对农民生产生活需求与服务供给之间的缺口,在生产经营环节大力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社,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和适度规模经营水平;在生活环节积极发展农村公共管理服务合作社,培育农民互助合作、市场化运作的农村公共服务主体。二是在乡镇改造基层社和发展农民合作社联合社。针对传统基层社缺少社员和单个农民合作社缺乏市场竞争力的实际,一方面把农民合作社吸纳为基层社的成员社,另一方面通过牵头组建农合联提升合作社市场竞争力,同时壮大基层社的群众基础。三是在县级以上供销合作社健全“三会”制度。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召开县级以上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社员代表大会,健全理、监事会,将基层社、农合联、农民合作社等纳入联合社组织架构,构建全省供销合作社的合作制治理体系。

    二、坚持试点先行,总结经验积极推广

    按照改革路径设计,采取试点先行、逐步推广的办法推进。一是开展试点和总结。选择基层组织基础较好的曲靖市沾益县开展县级社试点,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勐海县的6个乡镇进行基层社试点,推动召开社代会,选举产生理事会、监事会。二是因地制宜推广。在陆良县采取自上而下方式先后召开县联社和10个基层社的社代会;在勐海县采取自下而上方式先后召开9个基层社和县联社的社代会,健全“三会”制度。创新社员代表工作制度,大理市社召开社代会后,提供社员代表每人每年300元调研经费,引导社员代表参与社务管理,提升服务水平。三是针对难点抓突破。对县社领导职数难以增加编制的,采取理、监事会主任由县社领导班子成员兼职,人选报县委常委会议通过后,提交社代会和理事会、监事会选举产生并报当地政府批准任命。对农民合作社等选派的理、监事会成员,明确其身份待遇由派出单位承担,理、监事会不支付薪酬。对外派监事,指定县财政和审计部门各推荐1名人选,经社代会和监事会选举产生。

    三、争取政策保障,确保“三会”制度落实

    为确保“三会”制度建设顺利推进,省社加强政策协调和制度保障。一是争取政策。省委、省政府明确把“建立健全省、州(市)、县(市、区)、乡(镇)供销合作社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监事会制度”作为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重点任务进行安排部署。二是规范程序。明确全省供销合作社召开各级社代会,要按照沾益、陆良两县社代会的程序进行,对理、监事会人选实行差额选举等作出明确规定,切实规范全省社代会程序,确保符合供销合作社章程规定。三是健全体系。通过推进“三会”制度建设,全省初步形成村级有农民合作社、乡级有基层社、县级以上有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的组织体系格局。

    四、发挥“三会”制度优势,推动供销合作事业发展

    通过健全“三会”制度,理顺了各级供销合作社之间、供销合作社与农民合作社之间、社有企业与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之间的关系,助推了事业发展。一是密切了与农民的利益联结。基层社建立起以农民合作社等社员需求为导向的经营服务机制,增强了对农民合作社的带动能力。二是重塑了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品牌。随着农民合作社成为社员主体,社有企业将其作为扩大经营规模的主要客户,由纯粹卖商品向提供综合服务转型,经营规模和效益逐步提升。三是打造了为农服务综合平台。“三会”制度倒逼联合社加强资源整合和服务创新,满足农民合作社等社员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四是推动了供销合作事业整体发展。“三会”制度的逐步健全,推动了系统上下更多地运用经济手段开展经营服务,推进政事分开、社企分开,增强了经济实力和市场竞争力。


陕西省供销合作社

创新资本运作模式 打造现代企业集团

    陕西省供销合作社在全国总社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牢固树立为农服务宗旨,以财政项目资金为引导,以资本运作为途径,以合作共赢为目的,着力打造现代企业集团,增强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综合实力和社会影响力,走出了一条具有陕西特色的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之路。

    一、积极承接政策资金,创新资本运作模式

    省社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精神,积极探索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搭建农副产品展销平台、流转土地建设农产品示范园等现代农业发展模式,全省系统同时又紧贴产业脱贫,探索农业产业股权合作模式,得到省委、省政府充分肯定和支持。省政府决定依托供销合作社开展现代农业产业精准扶贫试点,将6亿元财政产业扶贫资金切块到县,由县政府在辖区内推荐龙头企业,委托省供销集团采取增资扩股或股权转让方式将扶贫资金投资到推荐企业,股权归县政府所有,由供销集团代持;供销集团在被投资企业中股权比例不低于35%、且为第一大股东,具有一票否决权;供销集团将投资企业纳入自身经营管理体系;被投资企业每年按照供销集团投资额的5%给予当地县政府固定分红,用于补助贫困户和其他扶贫工作。贫困户通过流转土地、在企业或合作社务工、股权定期分红等多种方式,获得工资性、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等多种收益,以实现脱贫致富。同时,建立配套融资平台、担保平台、公示平台、管理平台、信用促进会等机制,发起成立陕西供销合作发展基金、知守基金管理公司和西安天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等金融服务平台,服务有关企业发展,由此形成“政府(扶贫办)+供销合作社(供销集团)+金融(保险)+企业(合作社)+农户(贫困户)”的全产业链精准脱贫新模式。

    二、完善管理运行机制,提高资本运作效益

    按照载体产业化、资金资本化、投资法制化、操作企业化、措施精准化、资源社会化的原则,将产业精准扶贫与实现群众持久脱贫致富、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产业集团化发展相结合,着力增强资本运作的精准性和可靠性。一是选产业。根据区域性、市场性、带动性特征,选择果蔬、畜牧、茶叶、中药材、粮油加工、有机菌肥、观光农业等7大类16小类产业,作为投资重点。二是签协议。先后签订《省社与试点县政府精准扶贫战略合作协议》《试点县政府与陕西供销企业集团委托投资协议》《陕西供销企业集团与合作企业或联合社股权投资协议》等,将政府、供销合作社、企业、农民和银行紧密连接,做到权责一致,利益捆绑。三是定企业。按照“政府推荐优先、产权明晰优先、行业龙头优先、带动农户优先”原则,对21个试点县政府推荐的92家企业和合作社实地考察调研,直接投资37家企业及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省供销集团对投资企业健全“三会一层”法人治理结构,派出高管人员,参与决策管理,提高企业经营水平,确保资金使用规范、提高资本运作效益。

    三、发挥资本酵母作用,壮大供销系统实力

    省社通过资本运作,整合政府产业扶贫资金、扶贫贴息贷款以及供销系统相关涉农项目资金,加强与各类企业的联合合作,既实现了扶贫开发的持续性、精准性,也有效解决了陕西供销系统长期以来服务“三农”没实力、没抓手、没阵地的发展难题。一是增强了实力。省社通过开展产业精准扶贫,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为主要形式,利用有限的财政资金成功撬动庞大的民营资本,使社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结成利益共同体,省供销集团由2013年的5家全资子公司、总资产10.42亿元、年销售5.29亿元迅速发展到拥有全资及参股合作公司57家、总资产65亿元、年销售50亿元、利润3亿元。二是培育了品牌。依托“陕西供销”品牌,在省内外建设“陕西特产馆”、“特色农产品展销”等平台,建设以连锁超市为形式,以农产品基地直供为特色,融合农副产品、百货、金融等服务为一体的“陕西供销智慧超市”农产品及日用消费品流通网络体系;利用“互联网+”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打造“线上交易、线下体验”于一体的交易平台;发展“中央厨房”餐饮模式,推广农产品统一加工配送方式,拓宽农产品销售,提高贫困户收益。三是形成了合力。供销集团对从事同类农业产业的企业进行跨区域整合,重点组建集农产品产、加、销为一体的陕西供销果蔬集团、陕西供销茶叶集团、陕西供销畜牧集团等,形成母子集团体系,实现优势产业抱团发展。

    (本版文字为会议发言材料摘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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