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云南省弥勒市供销合作社积极融入农村金融服务,发展壮大供销合作社社员股金。截至目前,已建成市级股金服务中心1个、乡镇股金服务部7个,社员股金中心应收(贷款)4.7亿元,社员股金余额(存款)达4.5亿元,贷款(收益)达937万元,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提供了有效的资金支持。主要做法如下:
加强管理,完善制度。弥勒市供销合作社先后制订、完善了《供销合作社系统社员股金服务部财务核算办法》《弥勒供销合作社社员股金业务流程》等制度。通过采取调整充实股金服务管理人员、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软硬件设施建设及扩大对外宣传等措施,提高了从业人员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树立了良好的服务形象。
坚持“供销为农”的工作理念,提高服务质量、提升供销股金的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股金服务中心所提供股金调剂服务金额中,每年用于“三农”占用款均占所发放占用款的60%以上。所发放借款中未产生一笔新增呆坏账,借款回收率达100%。
加大逾期占用款的催收力度。弥勒市供销合作社专门成立催收小组,抽调机关部分人员参与催收,并聘请法律顾问通过司法程序等,确保逾期借款的按期追缴,促进股金运作的良性循环。
(饶俊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