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赤峰市社:赤峰市社与旗县区政府签署合作协议,通过旗县区提供土地、市直企业投资建设的方式,新建了巴林右旗索布力嘎镇、林西县五十家子镇新型基层供销合作社及供销商贸城。各旗县区党委政府出台扶持政策,通过招商引资改造老社、筹措资金建设新社和与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联合建社等方式,加快空白薄弱地区基层社的恢复建设。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注册登记的新型基层供销合作社达85个,新建、改造新型基层供销合作社33个。
贵州余庆县社:吸收1000多名农民和新型经营主体入股入社,改造重建10个基层社,基层社资产由试点前的3200万元增加到1.5亿元。
新疆伊宁县社:新疆伊宁县供销合作社通过开放办社,联合开发等方式,整合社会资源,引进人才、资金、项目等,恢复重建了基层社,全县20个乡镇场已建立健全17个乡基层社,12个基层社拥有土地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