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年5月6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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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部门将联合实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工程


 

    本报讯 为贯彻落实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国土资源部、国家旅游局等七部门于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方案的通知》,拟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实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百县千乡万村”试点示范工程。

    《通知》要求,试点示范采取分级负责的方式实施,中央层面重点抓好“百县”试点示范工程,乡级、村级试点示范参照县级方式,分别由省级、县级有关部门负责。《通知》提出,要在综合考虑各地区农林渔牧业总产值、脱贫攻坚等因素的基础上,合理确定试点示范规模,择优确定试点示范名单,并加强试点示范成效总结推广。

    《通知》明确,试点示范工程将围绕优化县域空间发展布局,推进产城融合发展;探索多种产业融合形式,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培育多元化产业融合主体,激发产业融合活力;健全产业链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创新产业融合投融资机制,拓宽资金渠道;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产业融合服务等主要任务,积极创新发展模式,认真总结推广经验,加快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据了解,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百县千乡万村”试点示范工程是指围绕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模式探索、主体培育和政策创新,实施百个县级、千个乡级、万个村级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工程,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模式,培育新型业态,打造领军企业,推动产城融合,增强利益联结,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转型升级。

(张凤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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