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进一步深化全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平稳起步、规范运行,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近日,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委、区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组建桃城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农村产权抵押登记有关问题的意见》。
文件明确规定“由桃城区供销合作社承担组建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任务”和“由桃城区供销合作社负责组建成立衡水市桃城区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作为全区农村产权的抵押登记机构,开展农村产权质(抵)押、融资服务”。全力推进桃城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实现全区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全覆盖,建立起完整的“交易—鉴证—抵押”的农村产权交易模式,实现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公平运行,增强农村经济活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冀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