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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代表委员面对面

□ 本报记者 李 博

黄长林
刘 璠
刘 强
张定龙
张文汇
张天任

 

  全国两会期间,不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和提升农村金融服务献计献策。本报记者将各农金机构员工最关心的问题带到了两会现场,与代表委员们面对面交流,寻求解决方案。

转变现行农业保险模式

    你来问:

    江西读者

    我国从2012年开始实施农业保险政策,政策的初衷是要减轻农民灾害损失,稳定农业生产,保障农民利益,但从近几年实施的实际情况看,农民对这项政策的获得感并不多。如何才能让农民的利益得到更多保障?

    代表答:

    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弋阳县南岩镇水南村委会黄家村小组组长 黄长林

    应借鉴“新农合”成功经验,转变现行农业保险模式。农业生产是事关全民衣食的大事,是国计民生中最基础、也是最重要一环。要使农业保险让农民乐于接受、主动参与,既要遵从市场规则,更要体现出农业保险的抗灾救灾作用。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保险实施情况看,农民不仅乐于接受,而且积极参与,就是因为农民从中切实得到了“新农合”政策的利益,感受到了政策的温暖。因此农业保险运作,也应由政府在农业保险中担负更重要的责任,发挥出政府对农业保险保费运作的主导作用,从而做到在无灾年时可以对保费进行累积,建立保险基金,逐步增强抗风险能力,以在受灾年时增强对农民的帮扶力度,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

    突出农业保险抗灾救灾的特性,理赔程序要快捷、简便。现行农业保险,一般理赔流程中有“保险人员现场查勘后”及“保户提供材料齐全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赔付”的两条守则。而农业保险的特性,决定了农业保险不仅是补偿农民的财产损失,还有其抗灾救灾的特殊意义,理应确保理赔快捷。

    切合农业生产规律,科学合理分类设定保险期限。农业保险合同,其性质应属于射幸合同。而把农产品保险的期限都限定在一年(或一个生产季),不符合农产品可能受灾的规律,不能实现农民把这一射幸合同(农业保险合同)作为抗风险措施的期望。这是因为,农业保险标的物包括种植业、养殖业、林业、渔业等类别的农产品。各类农产品的保险期限应按各自特点科学设定,如养殖业保险,牲畜从出生到出栏,受不可抗的气候影响较小,以单一品种或批次的养殖周期作为保险期险是可行的。而种植业保险,如水稻,由于受不可抗的气候影响较大,而气候的影响习惯上多定为“几年一遇”,故对种植业的产品,就不宜以一年或一个生产季为保险期限。因此,农业保险可根据当地灾害统计数据分别合理设置各类农产品保险期限。

加强监管促进民间投资理财规范

    你来问:

    江苏读者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以投资咨询(管理)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网络借贷公司(P2P平台)为代表的民间投资理财公司如雨后春笋般快速发展,投资理财市场亦日趋活跃。但为了追逐经济利益,一些投资理财公司从事起了高利贷、金融诈骗、非法集资等违法活动,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造成了不稳定的社会隐患,如何规范和监管这些民间投资理财?

    代表答: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南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致公党南通市委主委 刘 璠

    加快立法程序,明确监管职责。2015年银监会下发了关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明确P2P平台市场准入、市场运营、市场退出等条件,推动《办法》尽快下发,为监管部门的监管行为提供较明确的法律依据,为P2P平台的经营行为提供法律准则。同时,建议各地方政府要根据地区P2P平台特点制定地区性管理办法,尽快建立P2P平台监管负面清单制度,明确政策法规红线。

    完善组织体系,增强工作合力。充分发挥以银监会为主的部际联席会议作用,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加强顶层推动,加大督促指导力度,增强工作合力。同时,各地方“一行三会”、公检法、金融办、市场监管局、宣传部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统筹各部门力量统一行动,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形成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的统一战线。

    依法快速处置,维护群众利益。金融监管部门要坚持“防打结合,打早打小”原则,注重对非法集资行为的预警监测,加大对投资理财、P2P平台等重点领域的防范打击力度,一旦发现苗头及时进行打击处置,将非法集资活动消灭在萌芽状态,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对投资理财机构应进行严格的审查界定,对虚假注册、违规经营尚在初始阶段及利用广告虚假宣传的,由工商执法部门坚决予以取缔;对从事集资诈骗等涉嫌经济犯罪的,公安机关应予以严厉打击。

    提升服务水平,拓宽融资渠道。投资理财类公司、P2P公司以及地下金融的快速发展从侧面反映了当前金融发展的相对滞后性,不能有效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各金融机构要加快改进传统的经营方式,不断创新产品和服务方式,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水平,满足企业、个人日益增长的金融需求。同时要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加快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等准金融机构发展步伐,引导金融资源向“三农”、小微企业倾斜。

农村资金互助社管理体系有待完善

    你来问:

    四川读者

    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进一步扩大农民合作社内部开展信用合作试点的范围,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落实地方政府监管责任。应该采取哪些措施更好地推动这项工作?

    代表答:

    全国人大代表、泸州市市长 刘 强

    在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内部开办资金互助社,不但缓解了农村的融资需求,而且助推了合作经济的发展,并且为农村金融体系的创新开启了新的路子。

    要明确资金互助社的法律定义,界定为准金融的合作经济组织,修改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法律法规,增加信用合作的内容。

    由省级政府确定监管部门,但部门不能分散,以利统一监管。

    督促金融工作部门加大配合与支持力度,为改革工作走向深入提供多方面支持。

加强县域金融监管 防范金融风险

    你来问:

    山东读者

    在金融体制改革中,推进县域金融体制改革取得较大成效,但是,当前县域金融风险隐患仍然存在,如何加强县域金融监管?

    代表答: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投资公司、中央汇金公司派出董事,中国农业银行董事 张定龙

    健全完善县域金融市场监管体系,加强金融机构监管和引导。

    优化金融机构市场准入。在依法、合规、监管的前提条件下,清理整顿违法违规经营的金融机构,积极稳妥发展金融新机构;引导金融机构合理布局营业网点,构建定位差异、优势互补、高效合理的多层次金融体系。

    完善监管考核指标。引导县域金融机构纠正只为占地盘、简单追利而盲目扩张的经营理念;监管部门应优化内部考核,适当降低存、贷款指标权重,加强银行各级机构存款偏离度监测考核,全面约束“冲时点”行为。

    优化县域金融机构差异化考核。强化涉农金融机构服务“三农”硬约束,增强其“三农”业务投入;通过存款准备金、支农再贷款、税收优惠等方式,引导金融机构积极支持“三农”、小微企业等薄弱环节。

    引导县域金融机构完善风控体系建设。强化风险管控,审慎开展风险业务创新。五是完善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创新监管方式,严肃查处各类违规经营行为,维护金融市场秩序稳定。

    坚决取缔、打击各类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维护县域金融市场秩序和社会安全稳定。

    进一步建立、完善非法集资监测预警体系。充分发挥基层群众的监督力量,建立举报激励机制,贴近一线开展预防工作;发挥金融机构在监测非法集资活动中的优势作用,对客户资金定期、批量转出等异常交易加强分析,及时关闭可疑互联网金融平台接入端口,及早发现问题,防止风险扩大;加强对非法集资重点高发领域监控,早预防、早发现、早惩治。

    坚决取缔非法集资,加强打击力度,强化案件处置。加强公检法案件侦破、处置投入,充实金融专业技术人员,相关部门通力合作,畅通群众反应渠道,及时发现并快速侦办案件。坚决打击金融领域违法犯罪活动,始终保持对非法集资的严打高压态势,巩固好、维护好、发展好社会安全稳定形势。

规范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

    你来问:

    吉林读者

    近年来,互联网金融在我国呈现迅猛发展态势,2015年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人民银行等十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指导意见》明确了鼓励创新、支持互联网金融稳步发展的政策导向,明确了互联网金融相关业态的监管责任,提出了规范互联网金融市场秩序的监管要求。但《指导意见》仅仅提供了一个基本制度框架,互联网金融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和风险还无法得到有效解决,如何规范互联网金融的发展?

    代表答: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行长、党委书记,国家外汇管理局吉林省分局局长 张文汇

    加强互联网金融立法。尽快制定出台互联网金融相关法律及其配套的法规,科学界定互联网金融的概念,明确各类业务的范畴和性质,以及互联网金融机构设立的准入标准,根据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特点明确相应的监管主体,明确互联网金融各市场主体的权利和责任。同时,也要配套出台更加细致的制度,为互联网金融规范发展提供更加精细的指引。

    完善互联网金融监管机制。根据互联网金融服务机构业务类型和特点,进一步细化互联网金融业务的监管主体。在建立各监管部门协同监管机制的同时,应建立跨区域监管合作机制。针对互联网金融机构小而分散的特点,逐步将监管重点从机构监管转向功能监管,根据业务性质,对互联网金融机构按照开展实体服务和证券投资服务进行区分,实行分类监管。同时,在依法监管的基础上建立退出机制,对于达到退出条件的机构或业务坚决予以清退,防止互联网金融引发或放大系统性金融风险。

    加强互联网金融的安全体系建设。加快互联网金融新技术、新标准的研究,尽快出台互联网金融技术部门规则和国家标准的制定。针对互联网涉及的技术环节较多的特点,加大硬件投入,提高信息化水平和信息安全水平,妥善保管客户资料和交易信息,切实保证业务信息的安全。

完善机制激活农村“沉睡资产”

    你来问:

    浙江读者

    针对农户贷款难,国务院专门出台了指导意见,稳步推进土地经营权抵押、担保试点,一些地方也进行了积极探索,积累了经验。但总体而言,制约农户贷款难的问题并没有完全解决。如何激活农村“沉睡的资产”? 

    代表答:

    全国人大代表、天能集团董事长 张天任

    建立完善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服务平台。平台职能包括颁发权证、资产评估、产权交易、信用和融资担保、农村资产管理,以及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等,可提供从确权颁证、价值评估、产权交易、资产管理、风险补偿等“一条龙”的专业化服务。土地可以在这里有序流转,一旦发生违约,可由中心再次流转,清偿贷款本息。

    引入风险分担机制。农业属于弱质产业,且风险较高,如果风险完全由农户和金融机构承担,会影响双方的积极性。建议设立风险补偿基金,对金融机构提供风险补偿,基金交由专业机构运营,弥补贷款损失的部分风险。

    构建多层次的涉农金融服务体系。一方面,鼓励农发行、各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保险机构积极参与农村综合产权金融创新;另一方面,要积极引导互联网金融公司因地制宜地开发金融产品,借助大数据等方式,向农户提供更加灵活、便捷地服务。

    建立农村信用体系。决定金融机构是否贷款的主要因素,除了抵押物,还有农户信誉、产业前景、偿还能力等等,是一种信用贷或者类信用贷。建议以农户信用档案建设为重点,强化农村信用体系、信用工程建设,把信息库与金融机构或中介机构进行对接,为各类主体开展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提供信用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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