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10月16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山东日照东港区社:承担高毒农药储备管理职责保食品安全


 

    本报讯 10月8日,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东港区高毒农药政府储备管理使用实施意见》,明确了区供销合作社承担高毒农药储备、经营和使用职责。

    《意见》指出,区供销合作社负责高毒农药信息管理平台的建设工作,要按照高毒农药储备管理要求,建立适应全区农业生产要求的高毒农药信息管理平台。在建立完善高毒农药储备管理体制上,负责对高毒农药的储存、运输、使用实行严格管控,根据农业、林业生产需要对高毒农药使用提供专业服务,建立对高毒农药的信息查询系统。区供销合作社要加强对高毒农药的管理,搞好专业服务,及时收集、反馈相关信息,确保高毒农药不超范围、不超剂量使用。

    《意见》还在关于建设专业服务队伍上提出,区供销合作社建立使用高毒农药的专业化服务队伍,负责对高毒农药的使用操作,按照规定的范围向使用者提供专业服务。在统一储备上,区供销合作社组织对高毒农药的储备管理,定点存放,封闭运行,严禁进入市场流通。储备时间为使用季节开始前两个月至生产结束后1个月。政府储备的高毒农药出库前,在包装上加贴统一的高毒农药储备标识。除区供销合作社外的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储存、经营和违规使用高毒农药。在统一使用服务上,高毒农药的使用由区供销合作社统一操作服务,严禁对个人出售,严禁由个人使用。对农业病虫害疫情的统防统治,由区供销合作社组织专业服务队伍负责实施作业,形成完整的作业服务记录档案,并以电子信息取代纸质记录,实现高毒农药的规范化管理和标准化施用,以便监管部门通过电子信息管理平台进行实时监控。

    文件要求,对超过保质期的储备产品,由区供销合作社按国家相关规定予以销毁,并由财政部门给予成本价补贴和农药销毁无害化处理费用补贴。

(山世勇)

3上一篇  下一篇4


报社简介 - 广告服务订阅报纸 - 记者查询 - 记者站联系方式
中华合作时报、中国合作经济、中国农资的电子版内容版权归中华合作时报社所有 转载请联系本网站管理员并注明出处
特别声明:本站若有侵害其他单位与个人权益的文章或内容,请尽快告知本站管理员,将立即删除
电话:010-63703494 传真:010-63702680 电子邮件:web@zh-hz.cn
京ICP备050315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