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11号文件精神,参照浙江省供销合作社和柯桥区政府办组织、培育“三名”工程的工作意见,8月18日,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供销合作社从本级社有资金中筹集1000万元,设立合作发展资金,通过以奖代补和资助等方式,专项用于区域供销合作社系统为农服务组织奖励、各类农民合作组织农特产品(服务)品牌奖励、促进社有企业发展以及扶贫、救灾等为农服务支出,切实发挥供销合作社服务“三农”的带动作用。
“此次我们奖补扶持资金在原有的基础上有所增加。”柯桥区社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升为农服务水平,柯桥区社设立主要农资淡季储备供应扶持款20万元,保障全区农资所需;对专业合作示范社、专业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综合服务社、庄稼医院及经营服务综合体等基层服务组织,给予3000—10000元奖励;对农产品经纪人协会发展、为农服务组织提档升级、各类农民培训、农村合作金融服务、农村电商等为农服务项目酌情给予奖励。
当前农特产品扩大销售的瓶颈主要是产品无商标、无品牌和知名度不高,为此,柯桥区社把培育品牌、助农增效作为合作资金扶持的重点。“我们鼓励合作社注册产品商标,对系统内经营的农特产品(服务)新注册品牌商标,每个商标奖励1万元。对于品牌提档升级的,对获得区级、市级品牌的农特产品(服务)分别奖励1—2万元。另外,我们每年还将对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经营服务综合体进行综合考核,评出服务名牌,分别给予5000—20000元的奖励;专业合作社参加区社统一组织或重点推荐的市级、省级、国家级展会,并给予2000—10000元补助。”该负责人介绍说。
近年来,该区社积极推进社有企业发展,夯实为农服务基础。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在推进社有企业发展过程中,加强企业文化建设也是其中一项重要工作。“在绍兴有传统的三大缸——染缸、酒缸、酱缸。这三大产业中,与我们有密切联系的就是酱缸,为了传承传统文化,同时促进品牌宣传,我们社有企业还建起文化馆、博物馆。为了促进企业文化建设,我们也将对企业建设规模较大并有一定影响力的文化馆,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奖励,建设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博物馆的,分别给予投资额1%—5%的奖励。”据了解,目前已建有麻文化、酱文化两个博物馆。
另据悉,合作发展资金还将根据社有企业出口额增加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奖励;为供销合作事业发展或在服务“三农”、品牌建设、名企培育、资产保值增值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视情给予适度奖励。“在发展资金用完后,我们供销社将按照当年本级社有资产收益的20%比例继续注入,确保后续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