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期,云南省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县委根据《昆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方案》精神,出台《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专项方案》。
方案要求,加快推进县供销合作社系统改革改制。要使供销合作社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要建设一批为农服务的社有好企业,培育发展合作社等农村新型经营服务主体,建立完善供销合作社组织体制和运行机制,培育和建设供销合作社好班子好队伍。
方案指出,要高度重视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工作。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大力支持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认真落实各项政策措施,促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顺利进行,对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中符合有关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各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给予积极支持。要加大对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的资金扶持,按照中央、省、市关于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要求,县财政安排资金支持县供销合作社建立“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供销联合社发展基金”,专项用于支持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发展,积极为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做好金融服务,积极为供销合作社经营性资产明晰产权提供有力保障。
(饶俊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