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进一步增强村级商贸流通功能,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强化社会化为农服务组织体系建设。8月20日,江苏省靖江市政府出台的《靖江市村级为农综合服务社、电商服务站达标建设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把靖江市供销合作社的村级为农综合服务社和电商服务站达标建设纳入了全市农业农村工作大局,与农业农村工作目标管理同步考核。
意见明确了村级为农综合服务社和电商服务站达标建设的工作责任。根据意见,靖江市社将成为全市为农综合服务社、电商服务站达标建设的行业管理主体,切实履行对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为农综合服务社、电商服务站达标建设的指导、管理、服务职能。同时,各基层社承担所在镇范围内村级为农综合服务社、电商服务站达标建设的具体指导和服务责任。
意见要求,还村级为农综合服务社和电商服务站于8月下旬开始达标建设, 11月底全面完成年度目标建设任务。12月下旬由靖江市委农工办、靖江市社对建成的为农综合服务社、电商服务站达标建设工作按照百分制进行全面检查、验收、考核。对验收考核合格的综合服务社和电商服务站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分别给予建设村1万元和2万元的奖励。
(刘玉基 刘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