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山西省农村信用社集中展开了非法集资专项治理活动。本次活动坚持“打防并举、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方针,重点排查了信贷类业务、代客理财业务、员工参与民间接待行为等领域。
山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专门下发了《山西省农村信用社关于开展非法集资专项治理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级机构要高度重视,相应成立非法集资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研究制定非法集资专项治理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活动开展到位。
此次专项治理活动计划分4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是方案准备,结合各级机构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和要求。第二阶段是自查,各机构组织若干工作小组,对辖内所有营业网点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第三阶段是整改治理,要求各市在督促、指导、检查过程中发现涉嫌非法集资活动,要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化解风险,确保辖区内经济金融秩序的稳定,坚守风险底线。第四阶段是汇总报告,要求各基层行社在8月25日前将各自情况汇总后报告该省联社。
(王泽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