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8月21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江苏出台政策鼓励大学生发展农村电商


 

    本报讯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日前出台《关于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就业工作的意见》,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就业,以顺应农业现代化和“互联网+”经济发展趋势。

    意见明确,农村劳动者、返乡农民工、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退役军人等创办农村电商企业的,按规定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对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农村电商企业,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并按吸纳人员就业情况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对就业困难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在农村电子商务企业就业的,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每年给予个人一定的就业补助,补助期限不超过3年。农村电商小微企业新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保的,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农村电商企业在创业园外租用办公或仓储用房,可按当地标准给予场租补助。

    (王 丹)

3上一篇  下一篇4


报社简介 - 广告服务订阅报纸 - 记者查询 - 记者站联系方式
中华合作时报、中国合作经济、中国农资的电子版内容版权归中华合作时报社所有 转载请联系本网站管理员并注明出处
特别声明:本站若有侵害其他单位与个人权益的文章或内容,请尽快告知本站管理员,将立即删除
电话:010-63703494 传真:010-63702680 电子邮件:web@zh-hz.cn
京ICP备050315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