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8月7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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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规定大米无重金属合格证将禁售


 

    本报讯 据广东省“食品安全进市场”专题会议消息,今后无重金属检测合格报告的大米不得进市场销售。

    会上明确要求,经营企业、超市等要建立和落实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确保采购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合格、来源可追溯;对入场经营的食用农产品进行自检,合格后方可上架销售。各粮食生产加工销售企业、超市等对采购的大米原料和产品,要索取供应商证照、检验合格证明、销售凭证等资料;大米检测报告中要将重金属列为必检项目,没有重金属检验合格证明的,不得采购和销售。

    据了解,一些超市收到通知,但并未公示检测报告。有超市工作人员表示:“一般来说供应商都会提供检测报告,但是是否具体到重金属项目,还要询问采购部,超市买的都是符合标准的商品。”据悉,广东省食药监局将组织开展食品经营企业“诊脉行动”,选择11家大型食品经营企业作为试点单位。要求相关企业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将“诊脉行动”作为落实法律要求,建立企业食品安全自查制度、防范食品安全风险的一项重要举措,开展自查自纠,查找食品经营中存在的安全管理问题和风险点,制定针对性的解决措施。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对“诊脉行动”具体工作与企业进行全程跟进、协调和指导,推动行动取得实效。

(广 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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