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特许经营角度来看,村镇银行与其他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一样,是一种“完全牌照”银行,然而,我国村镇银行发展过程中的规模小和管理水平低这两个现实问题往往成为制约其服务质量和进一步发展的瓶颈。对此,笔者提出以下具体建议。
规制过程中应重视独立第三方的专业基础研究。金融规则制定的优劣,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金融规则执行和监督的最终效果。从操作层面上讲,村镇银行制度改革主要是改规制,涉及法规完善与配套制度设计、“去主办银行化”、银行管理模式创新和改革风险压力测试等内容。规制前和规制实施过程中以及成效评估等,均需要多个独立第三方专业研究机构展开充分论证和细致研究,为决策提供依据和服务。
以“城镇银行”为发展方向。随着中国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县域金融服务需求更加趋向于多样化。现有的主要依靠“一县一行”的县域银行农村金融服务制度设计是否能够适应我国未来城镇发展需要是很值得怀疑的。从中国现有银行业结构出发,除了对县域农信社和县域农商行深化改革以外,给予村镇银行重新定位,通过政策引导和程序要求,使部分现有村镇银行向“城镇银行”转变,形成“一县两行”(一家农商行和一家城镇银行)相互竞争的格局,以此配合中国城镇化改革是一种比较现实的做法。
加强村镇银行管理模式创新。目前中小银行专业管理人才严重短缺是中国国情,把全国上千家独立法人机构的村镇银行的整体管理水平提升是一个难题,但是,通过挖潜村镇银行管理模式创新的方式来整体提升我国村镇银行的“质”成为路径之一。可以借鉴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和运作模式,突破借助主办银行管理村镇银行模式,探讨在全国范围内新组建若干家专业银行管理公司或者“村镇银行控股公司”,通过聚集一批高端专业人士的方式来对目前我国上千家村镇银行进行全方位和高档化的管理服务,逐步推动中国村镇银行机构的市场化委托—代理模式。
大资本、规模化和连锁式的制度指导。现在的中国可以说是世界上当之无愧的金融资源大国,特别是大量的民营资本正迫切进入金融行业,这意味着入股村镇银行并把村镇银行的资本金和规模做大基本上不存在资金问题,而且大资本具有开拓市场和规模化经营的优势。因此,走出“小资本做小银行”误区的同时,按照“有能力为县域提供金融服务”的资本参与要求,尝试通过引入银行(金融机构)、大资本、高端战略投资者,与“本土化”资本组合,组建多个小银行,并配合根据县域经济与人口规模设定最低投资额和最低分支行个数(网点)设计的制度指导,实现规模化和连锁式的村镇银行创新经营模式。
保留一定比例的国有股权。除了限制主办银行持股比例以外,村镇银行设置过程中还应当吸收一定比例的国有资本,由银行资本、国有资本、社会资本和专业管理机构形成合力,综合提升村镇银行的信用和管理水平,最终构建一个层次丰富、相互竞争的县域基础金融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