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资料
灵寿县邳彤中药材专业合作社,于2007年5月由农艺师武会来牵头成立,主营产品为灵寿丹参、知母、金银花、连翘等中药材,现有网络化规范管理成员111户,单位成员3个;一般入社成员1368户,注册出资总额100万元。2014年固定资产99.2万元,经营收入382万元,并带动帮助成立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28个,辐射6800户、28000余人种植中药材,涉及贫困丘陵山区169个村。
2013年,由邳彤中药材专业合作社发起,灵寿县28个中药材种植合作社联合成立了灵寿县中药材合作社联合社。由于联合社实施了统一技术服务、统一种苗供给、统一生产指导、统一产品回收、统一品牌销售、统一盈余返还等“六统一”的经营方式,大力推动了当地中药材产业化的发展。
河北省灵寿县南营乡十几个村的农民,如今日子过得很踏实。
往昔长年撂荒、难以经营的5万亩荒山荒坡,在灵寿县邳彤中药材专业合作社的带领下,成为“慈河”品牌有机中药材规模种植基地,农民再也不用发愁中药怎样种、往哪里销,还能分享规模种植、品牌经营的红利。2012年,“慈河”商标被河北省工商局认定为“河北省著名商标”,2013年,该品牌又在中国合作经济年度成就奖评选活动中被评为“中国具有影响力合作社产品品牌”。在合作社带动下,2014年全县发展特色产业中药材种植面积52800亩,年产值1.1亿元,成员骨干户每亩年产值平均2310元,人均增收1966元,其中仅用于二次分红的加工及销售的总利润就高达25.1万元。
建立小社 形成网络抓住纲
灵寿县素有“七山半水二分田”之称,山地资源十分丰富,再加上由气候和微酸性花岗片麻岩风化而成的砂砾土的条件,非常适合种植丹参等药材,村民武会来最先发现了这一商机。在他的带领下,农民种植丹参的积极性越来越高,位于九条沟、浅山区、丘陵等地的荒山、荒坡、河滩,都种起了丹参等药材,并于2007年成立起邳彤中药材专业合作社,主要负责丹参、知母、连翘、金银花等中药材种植、加工、收购等环节的工作。
然而,随着种植规模的扩大,药农的增多,合作社越来越感到力不从心。“全县的中药材种植大部分在深山区,山高沟深坡陡,路途遥远,交通不便,有的村离县城有100多公里,仅开车就要两个多小时,再加上种植药材6000多户农民分布在全县各个角落,尽管技术人员深入山区辅导技术忙个不停,可药农仍感到‘不解渴’,尤其是到了收购季节,这一现象更为明显。”邳彤中药材专业合作社负责人武会来告诉记者,为了更好地对近万家药农户进行技术指导,也为了更严格地对药材质量进行监管,邳彤中药材专业合作社根据地势特点分区划片,因地制宜成立较小规模的中药材专业合作社,以大带小,互助合作,形成了“大社套小社,一级管一级”的合作社网络。
据介绍,新成立的村镇级专业合作社,也就是俗称为小社,其立社原则也是“入社自愿,退社自由,责权平等,收益共享,风险共担”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积累,自我发展”,以服务全体社员为目的,以寻求合作伙伴求发展,以共同富裕为宗旨。小社跟大社一样,对社员也实行“统一技术培训,统一管理标准,统一供种供苗,统一品牌销售”。
小社与大社的关系,用武会来的话说是“弟兄的关系”,双方是平等的,互不隶属——小社也要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双方是协作关系,即大社主要负责提供技术、种苗以及销售渠道,药企跟大社结算后,大社把货款打入各小社的账号用于收购,收上来的药材再按质量分级把药材送给药企;小社负责按标准化种植,按质量要求收购,并负责对农户提供药农的技术指导和信息提供,如果碰到解决不了的事,可以向大社反映寻求帮助。厂家给予合作社每公斤0.5元的管理费,大、小社按比例分成。这种模式,使大社有了“腿”,小社有了“山”,只要大社抓住各个小社这个“纲”,就能把全县药农的品种、质量、生产、销售等“统”起来。
组建联合社 提高实力增加“底气”
“前年中药材价格还在上涨,去年就进入了下跌通道,今年价格又开始升温……其实中药材价格一直都存在着周期性的特点:价格上涨带动种植投入,最后变得供远大于求,收购商给的价格很低,农民有可能白忙活一场。”武会来认为,要想让广大农民从根本上脱贫致富,仅仅靠走科学种植的路子还不够,唯有联合发展和深加工增值“两条腿”走路,才能充分利用好灵寿丰富的中药材资源优势,为广大乡亲带来福音。
为实现联合发展,2013年8月,由当地23个中药材种植合作社联合而成的灵寿县慈河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正式成立。“联合社通过规模种植、互助合作,能够实现合作社之间信息互通、技术互补、品牌共享、资金互助、共同发展的产业格局,实现合作社由“单打独斗”到“集团作战”的升级跨越,有助于提高市场议价能力、规避价格波动风险。”武会来解释道。
为实现深加工、延长产业链,2014年春,联合社在县城建立了一个中药材服务站,下设2个加工车间,能够实现中药材的切片、烘干等初加工,如果药农不着急销售,可以加工后暂存到库房里。据了解,这样初加工的方式提高了药材的附加值,也让农民在应对价格波动时有了更多“底气”。此外,联合社还确立了多种药材的最低保护价,稳定住种植规模,也稳定了药农们的收益预期。“去年外地的丹参收购价每斤不会高于1元,但我们给社员的收购价是1.5元,让大家伙儿心里有了底。”武会来补充道。
“供销社对咱联合社的发展帮助很大!”武会来说,自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以来,灵寿县供销合作社探索实施“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及龙头企业带头人+村‘两委’干部+乡(镇)政府+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为架构的“四位一体”组织模式,在全县15个乡(镇)均成立起新型基层供销合作社和乡镇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并采取“供销社监督指导、乡(镇)政府领导、合作社自主管理”的“三位一体”的管理模式。在灵寿县社帮助下,联合社各项制度、运作流程都更加规范有序。此外,今年6月份,灵寿县社决定参与股联合社35%,但3年内不参与利润分成。
武会来表示,如此有力的资金支持不仅为联合社提供了一定的物质保障,更是振奋了民心、提升了凝聚力,为联合社的发展提供了动力源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