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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梦催人奋进 供销情凝聚人心
“五代会”以来改革发展成就综述之十一·综合改革

    围绕六方面开拓创新  改革试点成效显著

    2014年4月初,国务院办公厅批复同意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在河北、浙江、山东、广东4省开展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以来,试点省围绕密切联系农民、深化联合社改革、推进上下贯通、服务规模化、流通现代化、金融服务创新六个方面积极开展工作。为保障试点成效,总社建立了领导联系试点制度,定期开展实地调研和指导督促,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政策协调,2014年10月开展了试点工作半年评估,2014年10月30-31日在河北邯郸召开了推进试点工作座谈会,2015年5月启动了对试点省的中期工作评估,并组织试点省供销合作社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的决定》精神对试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 

    密切与农民联系 

    (一)打造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合作经济服务体系。

    浙江明确了依托供销合作社构建“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及其执行委员会,6个试点县都完成了县级农合联组建工作,选举产生了理事会、监事会和执行委员会班子,农合联理事会会长由政府分管领导兼任,供销合作社主任担任农合联执行委员会主任。农合联执行委员会与供销合作社机关实行两块牌子、合署办公。县乡两级农合联共吸收会员6305个,涵盖了区域内主要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协会和为农服务组织、涉农企事业单位,初步形成了新型合作经济组织架构。

    (二)大力领办农民合作社及联合社。

    河北供销合作社组织领办农民合作社1.5万家,产业型及乡镇农民合作社联合社1000多家,县级跨产业跨区域的综合性农民合作社联合社60多家。

    山东供销合作社组建乡镇农民合作社联合社470个,组建县级农民合作社联合社38个,潍坊、临沂2市成立了市级农民合作社联合社。

    (三)推广“党建带社建”模式。

    山东省社与组织部门联合开展“党建带社建、社村共建”,全省17市和108个县市区党委或组织部下发文件,1489个基层社和社属企业与6265个村结成共建对子,实施共建项目10268个,干部交叉任职1141人,为共建村农民增收10.8亿元、村集体增收1.8亿元,基层社和企业实现盈利9809万元。

    河北省社与省委组织部联合实施“旗帜供销”工程,已在26个县加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村现代流通网络终端、农村社会化服务组织中的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推动改革中的作用。

    浙江

    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

    农民合作社  农业龙头企业  家庭农场  为农服务组织  专业协会  涉农企事业单位

    会员   6305个

    山东 

    基层社和社属企业1489个    村 6265个   共建项目  10268个

    河北

    农民合作经济组织

    农村社会化服务组织 

    26个县——农村现代流通网络终端——加强党组织建设


    深化联合社改革

    (一)推进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与供销合作社融合发展。

    河北的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工商注册)体系初步建立,县、乡镇级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与供销合作社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山东高密依托供销合作社成立了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登记为事业单位。山东的乡镇级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在工商部门注册为合作社法人,与基层供销合作社“两社合一、融合发展”,市级、县级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均在编制部门登记事业法人,与供销合作社“一套机构、两块牌子”。

    (二)转变联合社行政化工作方式。

    河北省社对自身的组织体制进行改革,将省社理事会与集团董事会合二为一,建立供销合作社、合作社联合社、社有企业一体化的管理体制。目前,已初步完成集团与省社机关在管理体制、内设机构、运行机制等方面的一体化管理,省社理事会成员全部兼任集团董事。省社机关与集团公司的人力资源、财务审计、资产管理等部门进行了合并。畅通机关干部到企业任职的渠道,鼓励干部保留身份到企业工作。

    (三)推进联合社职能转型。

    山东省社制定内设机构调整方案,经省编委同意批复后已调整到位,省社机关新设立发展规划处、合作金融处,将原企业运营处、审计处合并为资本运营处,人事教育处、经济发展处分别更名为人力资源处、现代流通处。各市、县联合社机关正在参照省社职能进行调整,潍坊、临沂等市机构调整方案已经当地编委同意,正在抓紧组织实施。


    推进网络上下贯通 

    (一)推进产权业务对接。

    广东省20个试点县供销合作社全部与省社直属企业实现了业务对接,其中11个试点县与省社直属企业实现了产权对接,占试点县总数的55%,高州、斗门、四会、新会4个试点县通过与省社直属企业对接实现的销售额均超过5000万元。

    山东省社牵头,部分市县商贸流通企业共同出资,组建了山东供销综合服务平台有限公司,为打造全省“一张网”迈出重要一步。其他两省也在部分行业、地区启动了对接工作,有效促进了系统上下一体化经营。

    (二)建立反哺基层机制。

    广东省社设立了省供销合作社合作发展基金,每年从本级资产投资收益中提取20%,用于支持一体化现代经营服务网络和基层组织体系建设;浙江省社加快筹建 “供销合作发展基金”,支持基层改革发展。


    开展规模化服务

    (一)推进农业生产规模化服务。

    山东省供销合作社在对大田粮食作物开展“保姆式”、“菜单式”托管服务基础上,对18种经济作物也逐步开展托管服务。2014年,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共托管土地826万亩,其中全托管132万亩。潍坊、临沂、济宁、德州土地托管面积分别超过100万亩,30多个县面积分别达10万亩以上。今年一季度,全省托管土地628万亩,其中全托管101万亩。

    河北省供销合作社在太行山浅山区通过“大园区、小业主”的运作方式,把园区发展和农民利益紧密结合起来,推进土地规模流转,大规模、整体性开发荒山荒坡,现已开发荒山10多万亩;在平原地区依托基层社面向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合作式、订单式、托管式”全链条社会化服务,全省将近1/3的基层社开展了农业生产全程化服务。

    (二)扩大农村社区综合服务。

    山东建成村级综合服务社53753个,其中村级综合服务中心1811个,基本实现村级全覆盖。

    浙江省供销合作社实施“千村千社便民工程”,在村、社区建设以日用消费品、农资“两店”为基础,融合公益性服务功能的综合服务社达到4205家。

    广东全省20个试点县供销合作社中,已有16个试点县正式启动了集农产品加工、种薯销售、农资配送、农机服务、农化培训、产品检测、冷藏保鲜等服务功能于一体的“三农”经营服务综合平台建设,占全部试点县的80%,共投入资金4737.45万元,建成面积41644平方米。

    (三)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形式。

    浙江引导农资企业和基层社参办、领办农民合作社,发展“农资企业(网点)+专业化服务合作社+农户”模式,推行菜单式、保姆式农业生产全程化服务,组建植保、农机等服务型合作社111家,累计开展测土配方、统防统治面积380余万亩;制订《全省供销社庄稼医院三年建设行动计划》、《庄稼医院建设标准》,新建改造庄稼医院665家。

    山东以县农资公司等企业为依托组建农业服务公司,联合乡镇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实体性建设和运营为农服务中心389处,搭建全程社会化服务的综合平台。为农服务中心按照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半径适宜、功能完备的原则,服务半径3公里左右、辐射面积3—5万亩,形成“3公里土地托管服务圈”;重点开展测土配方和智能配肥、病虫害统防统治、农机作业、烘干贮藏或冷藏加工、庄稼医院、农民培训等服务,设立涉农部门服务窗口,实行“一站式、一条龙”为农服务。

    (四)筹建农村产权交易机构。

    河北省社起草的《河北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组建方案》、《河北省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已呈报省政府,曲周、鸡泽等县的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注册成立。

    山东    村级综合服务社   53753个

    其中村级综合服务中心   1811个 

    浙江   综合服务社   4205家

    广东   启动“三农”经营服务综合平台建设   16个试点县


 

     促进流通现代化

    (一)发展电子商务,提升信息化水平。

    河北省社成立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中心,开发“现货即期、网上批发、招标拍卖、厂商分销、分中心交易”五种交易模式,年交易额达280多亿元。

    浙江省供销合作社实施“网上农产品百馆万店工程”,与淘宝网、一号店、京东商城等大型电商平台开展战略合作,发展农产品电商经营主体122家,其中建成地方特色馆23家,2014年实现农产品电商销售额7.6亿元;打造集农技培训、信息发布、智能化农业生产设施示范推广、优质农资商品展示展销、农资质量追溯于一体的“智慧农资”平台,关联农资企业700余家,累计访问量500多万人次,解决农业生产问题1.5万个,手机APP“益农宝”用户达3.1万个,日访问量7000余人次。

    山东省各级供销合作社已建设电商平台39个,实施政府扶持的电商项目11个,开设电商网店442个,实现销售额16.2亿元。鲁供农产品、沂蒙优质农产品交易中心、山亭特色农副产品集散中心、新泰新供生活网等多家公司电商平台初具规模。

    (二)推进重点网络节点建设,优化流通体系布局。

    河北“百城购物·供销社超市”项目已与石家庄、保定、衡水等市达成协议,并在平山、安平、博野等县正式启动项目建设;全省系统已经建立农产品批发市场92个,其中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40个。

    浙江全省在建农产品市场项目30个,总投资240亿元,规划用地6800亩,其中省社重点投资建设了中国茶叶拍卖交易服务中心、台州中国农港城、庆元中国香菇市场、安吉中国白茶城等项目,总投资额达180亿元;2014年社有农产品批发市场实现交易额680.7亿元,占全省同类市场交易额的28%。

   河北

    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中心五种交易模式

    现货即期  网上批发  招标拍卖  厂商分销  分中心交易

    年交易额达280多亿元

    浙江

    农产品电商经营主体122家

    其中,地方特色馆23家

    2014年实现农产品电商销售额7.6亿元


    创新金融服务

    (一)发展农民资金互助。

    浙江省社与省金融办、民政厅和地方政府协商推进,在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内部开展封闭运行的资金互助会建设试点,建立了由金融部门审批监管、民政部门注册登记、农合联和供销合作社具体操作的管理运行机制,已创办农民资金互助组织47家,入会股金2.32亿元,社员2.61万人,累计发放互助金8510笔、16.65亿元。

    山东按照国务院批复山东省新型农村合作金融专项试点办法,重点在确定的10个农村合作金融专项试点县市区推进实施,全省规范开展信用互助业务的合作社达到217家,互助资金规模达9.6亿元,其中,10个新型农村合作金融专项试点县市区有89家,资金规模3.4亿元。

    河北省20多个县(市)社开展了合作社内部资金互助。

    (二)发展面向“三农”的信用担保和小额贷款服务。

    河北省社新合作投资担保公司实现注资扩容,分支机构覆盖全省11个市90个县,完成地级市全覆盖,县级覆盖率近60%;2014年,省社担保公司实现利润3242万元,同比增长96.5%,成为全省担保行业的领军企业。

    山东省财金投资公司与供销系统75家优秀企业,共同组建了总股本2.76亿元的山东供销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并与中国农业银行山东分行、中国银行山东分行、交通银行山东分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提升了供销合作社对农民合作社等市场经营主体的融资服务能力。

    浙江创办农信担保公司41家,发起成立和参股小额贷款公司8家、村镇银行3家,去年以来完成贷款93亿元,其中涉农贷款占到五成以上,为农融资累计达到359亿元。广东省社新成立新供销小额贷款公司,已在徐闻等试点县设立分支机构开展服务。

    浙江   农民资金互助组织 47家

    山东   有信用互助业务的合作社   217个

    河北   20多个县(市)社开展合作社内部资金互助

    河北省社新合作投资担保公司分支机构覆盖全省11个市90个县

    山东供销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2.76亿元

    浙江创办农信担保公司41家,发起成立和参股小额贷款公司8家、村镇银行3家,去年以来完成贷款93亿元,涉农贷款超过50%。


 

    非试点省情况

    2014年以来,非试点省份根据中央关于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的要求,积极响应、迅速行动,很多地方成立了由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牵头的工作机构,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实施方案,选择试点单位,层层组织动员,推动试点工作有序展开。目前,全国有28个省、47个地级市、344个县开展了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

    (总社合作指导部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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