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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梦催人奋进 供销情凝聚人心
“五代会”以来改革发展成就综述之十·试点评估报告

 

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中期评估报告·广东省供销合作社

推动转型升级 助力提质增效

    自总社批复广东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以来,广东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遵循“改造自我、服务农民”的总思路,以服务规模化、流通现代化为重点,力求在组织、经营、服务和管理四个方面创新和突破,打造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供销新优势,努力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力争用两年时间实现以下目标:省级经营服务网络全面对接20个试点县社业务,试点县社全面实行“县基一体化”管理;80%以上的试点县社与省供销合作社投资企业实施产权对接、启动建设经营服务综合平台、实施基层供销合作社改造重组。

成效篇

示范带动 多措并举

    一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领导下,省联社和20个试点县供销合作社认真贯彻落实总社有关试点工作部署,按照《广东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安排,全面推进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做到时间过半、任务完成过半。

    加强试点工作统筹谋划

    一是加强组织协调。2014年6月17日,省政府批准省供销合作联社和珠海市斗门区等20个县(市、区)供销合作社开展综合改革试点,同时省委、省政府把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纳入全省深化改革重要组成部分。6月21日,以省政府名义在广州召开全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部署会议,全面启动试点工作。

    二是抓好工作落实。先后出台《全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分工方案》和《广东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评估方案》,建立省社领导挂钩联系制度,细化实施步骤,明确时间要求,确保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扎实推进。20个试点县社相应制定了试点实施方案,加快落实改革试点任务。东莞、揭阳、中山、清远、清新、阳山等未列入试点的市县供销合作社也制定本地区深化改革方案,全面推动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

    三是形成工作合力。各级供销合作社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成立了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合力推进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惠州、肇庆等地供销合作社争取以政府名义召开了全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会议,广州、东莞、韶关、清远等地供销合作社争取把供销合作社改革纳入当地政府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惠东县社争取县政府成立供销合作发展基金,从2015年起连续3年每年安排财政资金100万元。

    全面铺开基层组织建设

    截至2015年4月(下同),全省20个试点县供销合作社中,有18个实行了“县基一体化”管理模式,占全部试点县的90%;完成改造重组基层社163个,占试点县基层社总数53.3%,其中高州、东源、廉江、斗门、高要、怀集、新兴、丰顺、惠东、曲江、南雄、四会等12个试点县提前完成了基层社改造重组计划任务。通过推进“县基一体化”管理、改造重组基层社等举措,试点县供销合作社优化了资源配置,提高了运营效率,有效拓展了基层经营业务,提升了经营服务水平,重塑了供销合作社形象。如化州市供销合作社对系统人、财、物资源统一整合后,启动了商贸城、加油站等重点项目,在4个基层社建设的供销合作社大楼成为了当地的标志性建筑。

    强化系统联合与合作

    全省20个试点县供销合作社全部与省社直属企业实现了业务对接,其中11个试点县与省社直属企业实现了产权对接,占试点县总数的55%,高州、斗门、四会、新会4个试点县通过与省社直属企业对接实现的销售额均超过5000万元。省社直属的粤合投资控股公司、天禾农资公司、新供销商贸公司、天保再生资源公司、天润农产品公司和天业农产品公司分别制定了在金融服务、农资、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农产品、冷链物流等经营服务领域的具体对接工作方案,大力推动与试点县供销合作社产权和业务对接,建立健全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合作机制。阳西县供销合作社与茂名市供销合作社直属企业明湖百货公司合作,在阳西县城建设面积近30000平方米集购物、娱乐、休闲于一体的商贸城,实现跨行政区域联合合作。目前该项目已装修完毕,并开始着手前期招商。

    建设“三农”经营服务综合平台

    全省20个试点县供销合作社中,已有16个试点县正式启动了三农经营服务综合平台建设,占全部试点县的80%,共投入资金4737.45万元,建成面积41644平方米。其中,高州、东源、徐闻、惠东、海丰、四会等试点县已投入的建设资金超过计划总投资额的50%,徐闻、惠东、东源、曲江完成建设面积占计划面积的65%以上。惠东县供销合作社积极打造集农产品加工、种薯销售、农资配送、农机服务、农化培训、产品检测、冷藏保鲜等服务功能于一体的铁涌综合楼项目,项目占地3000平方米,建筑面积4748平方米,冻库容积1000立方米,目前已竣工验收并开始试运营。英德市供销合作社与西牛镇金竹村村委会合作,投资100万元建成了占地面积920㎡,具备村级行政服务、农资、日用消费品、农产品购销、农机培训与服务、农家书屋、邮政快递、电子商务以及农民文体活动场所等功能的村级综合服务社,进一步扩展了基层供销合作社的服务功能,得到了省市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 高州市分界供销合作社建成占地3000平方米、具备农产品收购、冷藏、交易、质量检测功能的农副产品收购市场,年收购北运菜1.6万吨、荔枝2600多吨,帮助农民拓宽了销售渠道。

    完善社有企业监管体系

    全省20个试点县供销合作社中,已有18个试点县的98家社有企业实施了产权多元化改造,占正常经营企业数的46.7%,其中四会、信宜、高州、东源、新会、丰顺、新兴等7个试点县供销合作社超过80%的社有企业已实现产权多元化;有 12个试点县建立健全了社有企业“三会一层”管理机制。省联社修改完善了直属企业改革改制、资产处置、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招投标、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和财务管理等一系列制度文件,有效指引和规范全系统社有企业管理。

    总体来看,广东省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一年,在推进“县基一体化”管理、创新社有企业联合发展机制、推动经营网络转型升级、建设经营服务综合平台、改造基层社、深化社有企业改革、建立社有企业监管体系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基本完成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中期任务。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除斗门区供销合作社外,其他试点县供销合作社均在经济欠发达地区,经济基础相对较弱,自我发展能力不强,向实体性合作经济组织转型探索不足;二是存量资源盘活制约多,增量资源和人才严重短缺,重大平台建设进展不快,综合服务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历史遗留问题解决难度大,试点县供销合作社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政策落实不够到位等。

展望篇

着眼市场 提升为农服务水平

    下一步,广东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将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精神,按照总社有关工作要求,加快修改完善试点方案,适时召开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强化工作举措,加大推进力度,围绕“三农”大局实施二次创业,把握改革核心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着眼市场竞争提升为农服务能力,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基层社建设和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深入推进供销合作社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进一步扩大试点成果,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扩面示范

    按照自愿申报原则,选择领导班子创新意识强、发展基础较好的县(市、区,下同)供销合作社作为新增试点单位,将试点县从原来的20个增加到40个,确保每个地级以上市至少有一个试点单位。抓紧代拟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提请省委省政府召开广东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会议,以点带面促进全省系统综合改革全面推开。

    强基固本

    坚持把基层社分类改造和社有企业改革抓在手上,突出加快创建一批具有自主经营实体、为农服务载体、合作经济联合体性质的新型基层社,打造一批为农服务主业突出、规模实力较大、治理结构完善、风险管理健全的社有企业。大力推进“县基一体化”、“社有企业经营一体化”,确保现有的20个试点县2016年4月底前如期完成基层社改造、实现“县基一体化”管理和与省社社有企业的对接任务,新增的20个试点县2016年底分别完成80%以上任务。

    扩能增效

    坚持协同发展、合纵连横,大力拓展经营服务领域,实现“一网多功”和服务规模化,最大限度挖掘和提升网络价值。加快建成以农技服务为牵引的农资经营服务体系,促进农资流通向农业技术服务转型;加快建立农产品流通网络体系,提升农产品流通服务水平;积极实施“互联网+”行动,建设2~3个专业电子交易平台;加快小额贷款公司发展,探索开拓农业保险业务,建立全省性合作金融服务平台;组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学院,积极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

    创新体制

    制订省联社“三定规定”,调整内设机构,加快转变职能,切实把握好社有企业为农服务方向,强化行业管理、政策协调、资产监管、教育培训等职能;成立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组建社有资本投资公司,切实理顺联合社与社有企业关系;建立双向考核评价机制,加强联合社层级间联合合作;创新监事会的组织形式和工作机制,强化监督职能作用。

    落实政策

    充分发挥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加强与省委农办,省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土资源、农业、商务、金融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各有关部门支持,落实好土地确权、社有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历史遗留问题。

经验篇 

加强政策指导 加大支持力度

    广东省供销合作社在综合改革过程中积极总结心得体会与经验。

    心得体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坚持宗旨 为农服务

    服务“三农”是供销合作社的“魂”。过去供销合作社走过不少弯路,曾经热衷于追逐市场热点,舍本逐末,结果有的地方和单位陷入了干一单、亏一单、形成一个大窟窿、变卖一项好资产的恶性循环。综合改革试点使我们深切认识到,只有紧扣为农服务宗旨,切实把工作精力和重心放在围绕农民生产生活需求,拓展经营服务领域,提升经营服务能力和水平,真正做到为农、务农、姓农,才是供销合作社立身之本、生存之基。

    因地制宜 突出重点

    广东人多地少,土地碎片化,流转难度较大,家庭经营+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中国农业现代化特征在广东将更为突出。综合改革试点以来,我们从省情、农情、社情出发,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集中资源,聚焦发展农资及农化服务、农产品冷链物流、粮油全产业链和再生资源、农村合作金融等重点行业,着力为广东现代农业发展提供综合性、规模化服务,也使试点单位在较短时间内明确了方向、突出了主业。

    以上率下 健全组织

    过去30多年,广东供销合作社改革走的承包经营、转制等“分散划小”道路,导致整个体系线断网破、主业凋零、功能弱化、能力下降、形象受损。我们针对这一实际,以健全组织为目的,以省社社有企业为抓手,强化与试点单位的联合与合作,使龙头企业由带头发展转向带动发展,在较短时间内有效编制起供销系统的流通服务网络,使试点单位在较短时间内恢复了元气、焕发出生机。

    市场运作 支持基层

    过去供销系统既存在着联合社不联合、合作社不合作的普遍问题,又存在着片面强调自身利润、挤压基层利益的现象。我们以协同发展为理念,以激发基层干事创业为目的,用市场化手段、股份制形式推进联合与合作,资源向基层倾斜,利润更多地留在基层(与基层合作的企业),极大地调动了基层的积极性。

    对于未来的改革,有两方面建议。

    加强政策指导

    建议总社根据《决定》精神,就实体性合作经济组织的地位性质、人员编制及身份、收入分配制度,农村合作金融,上级社对下级社的考核评价机制等重点热点问题,推动出台有关指导意见,为各地推进综合改革提供基本遵循。

    加大支持力度

    建议总社协调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加快出台支持综合改革的具体措施,逐项解决供销合作社职工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土地确权等历史遗留问题。 

(总社合作指导部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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