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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梦催人奋进 供销情凝聚人心
“五代会”以来改革发展成就综述之十·试点评估报告

 

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中期评估报告·浙江省供销合作社

扎实推进农合联建设 大力提升为农服务水平

    2014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批复浙江省作为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省。一年多来,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精神,落实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综合改革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加快体制机制创新,扎实推进“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以下简称农合联)建设,大力提升为农服务能力和水平,深入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强化社有经济的基础支撑地位,各项改革工作取得明显进展。

成效篇

加快创新亮点频现 整体联动助力繁荣

    一年多来,浙江省高度重视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成立了以省委副书记和副省长为正副组长的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制定了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确定了首批25个试点市县,召开全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整体联动、合力推进,各项改革工作取得实效。

    (一)以农合联建设为重点,深化联合社机关改革。打造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新型合作经济服务组织,是浙江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重点任务。自2014年上半年开始顶层设计、确定首批试点以来,精心组织、稳步推进,顺利完成了阶段性目标。一是组织体系初步构建。6个试点县都完成了县级农合联组建工作,选举产生了理事会、监事会和执行委员会班子,农合联理事会会长由政府分管领导兼任,供销合作社主任担任农合联执行委员会主任。农合联执行委员会与供销合作社机关实行两块牌子、合署办公。县乡两级农合联共吸收会员6305个,涵盖了区域内主要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协会和为农服务组织、涉农企事业单位,初步形成了新型合作经济组织架构。二是服务功能得到拓展。根据“三位一体”功能设置要求,在强化供销服务职能、培育信用服务功能的同时,重点对涉农部门的职能做了调整和划转,包括对农民合作社的指导服务、人员培训、开展信用合作、承担部分公共服务等。如上虞区将农民合作社、涉农培训、农家乐等管理服务职能委托或划转农合联承担,政府每年给予500万元为农扶持资金;仙居将农民合作社建设、农产品展示展销、统防统治、农村产权交易等职能委托农合联承担等。通过职能调整,农合联的服务功能和服务领域得到拓展。在政策保障方面,各试点地区都明确了“三定”方案,对农合联开展工作给予了一些扶持政策。三是工作力量得到加强。在农合联组建过程中,注重发挥供销合作社的骨干作用,确保供销合作社组织不削弱、资产不受损、队伍不动荡。同时,通过乡镇农合联的组建,大多数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加入农合联,使基层服务组织的覆盖面明显扩大,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更加紧密。义乌市结合涉农体制改革,将农、林、水部门相关服务职能、5000万元专项资金和74名人员整体划归农合联,使农技推广等服务工作从依托涉农部门转为依托农合联。诸暨市供销合作社原先改制后仅剩“一块牌子”,通过组建农合联,新增18个事业编制,供销合作社开始实体化运作,各项服务工作有效开展。

    (二)以“三化两平台”建设为重点,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深入实施现代农业经营服务体系建设,浙江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现代农资经营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不断拓展服务农业生产的范围和领域,基本形成了覆盖全程、便捷高效的农业生产服务格局。一是合作化、一体化、个性化的农资服务全面推开。引导农资企业和基层供销合作社参办、领办农民合作社,发展“农资企业(网点)+专业化服务合作社+农户”模式,推行菜单式、保姆式农业生产全程化服务,组建植保、农机等服务型合作社111家,累计开展测土配方、统防统治面积380余万亩。二是智慧农资平台建设取得实效。利用物联网、地理信息标志等现代信息技术,打造集农技培训、信息发布、智能化农业生产设施示范推广、优质农资商品展示展销、农资质量追溯于一体的“智慧农资”平台。目前该平台关联农资企业700余家,累计访问量500多万人次,解决农业生产问题1.5万个;平台上手机APP“益农宝”用户达3.1万个,日访问量7000余人次。三是庄稼医院平台建设不断推进。制订《全省供销社庄稼医院三年建设行动计划》《庄稼医院建设标准》,推动庄稼医院新建改造,组织开展评星授牌。目前,全省庄稼医院达665家。

    (三)以构建多层次市场网络为重点,提升农产品流通服务能力。着眼于为农增收,把搞活农产品流通作为重要切入点,加快构建多层次市场网络,大力培育多元化流通主体,积极探索多形式对接机制。一是农产品市场建设力度不断加大。目前全省在建农产品市场项目30个,总投资240亿元,规划用地6800亩,其中省供销合作社重点投资建设了中国茶叶拍卖交易服务中心、台州中国农港城、庆元中国香菇市场、安吉中国白茶城等项目,总投资额达180亿元。2014年社有农产品批发市场实现交易额680.7亿元,占全省同类市场交易额的28%,杭州果品市场、金华农批市场、嘉兴水果市场进入全国水果市场十强。二是农产品购销能力不断提升。创办农产品连锁超市、社区菜店、展示展销中心等购销主体1106家、加工企业53家,塔塔茶叶、华大制茶、杭富罐头等企业加工能力处于同行业领先。广泛开展农市、农超、农校、农企“四对接”活动,举办多种形式的农产品展销会、推介会。三是茶叶经营能力进一步增强。浙江省社增设茶叶拍卖交易指导处,增加编制5名。培育茶叶产业平台,中国茶叶拍卖交易服务中心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开展了多次网上拍卖活动,组织开展“浙茶杯”优质红茶评选,浙江东海商品交易中心获批并筹建运行,大宗商品现货交易与金融服务相结合的交易模式将于年内落地。

    (四)以打造“浙江省网上供销社”为重点,加快完善供销合作社电子商务网络体系。紧紧把握互联网高速发展机遇,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线下网点优势,采取线上与线下互动的方式,推动农村电子商务提质扩面。一方面,省供销合作社大力推进五大实体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在“浙江省网上供销社”总平台的构架中,着力建设浙江农产品网销平台、大宗商品交易平台、智慧农资服务平台、互联网创业创新平台、农村合作金融服务平台。围绕这一重点,目前浙江省实施了“网上农产品百馆万店工程”,与淘宝网、一号店、京东商城等大型电商平台开展战略合作,发展农产品电商经营主体122家,其中建成地方特色馆23家,2014年实现农产品电商销售额7.6亿元。此外,还筹建了浙江东海商品交易中心,加强了智慧农资服务平台的联合推广,加大了浙江天使湾创投公司对青年创业创新的支持力度,平台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另一方面,市县供销合作社着力完善农村电子商务经营服务网络。围绕发展一个市场主体、搭建一个服务平台、组建一个服务组织、实施一项改造工程,健全一项保障机制 “五个一”的要求,积极在市县供销合作社组建电子商务企业、搭建电子商务运营服务中心、全面开展经营服务网点信息化改造、成立电子商务协会。特别在经营网点信息化改造方面,通过改造升级农村日用消费品便利店、村级综合服务社等供销合作社基层服务网点,为农民群众提供网上代买日用品、代缴费用、代理票务、电子支付等服务,现已建成服务网点200余个。市县党委、政府也积极支持供销合作社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委托供销合作社牵头在相关网络平台上建设当地特色馆。

    (五)以合作金融业务为重点,构建新型农村合作金融服务体系。构建新型农村合作金融服务体系,是浙江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一个重要抓手。他们在巩固已有合作金融服务的基础上,重点做好“三个推进”:一是推进农民资金互助会建设。加强与省金融办、民政厅和地方政府的沟通协调,制定了《农民资金互助会管理暂行办法》《农民资金互助会联合会管理暂行办法》《农民资金互助会章程》等政策文件,在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内部开展封闭运行的资金互助会建设试点,建立了由金融部门审批监管、民政部门注册登记、农合联和供销合作社具体操作的管理运行机制。目前全省已组建资金互助组织47家,入会股金2.32亿元,社员2.61万人,累计发放互助金8510笔、16.65亿元。二是推进多种形式的为农金融服务。积极培育和发展农信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资金互助社等融资服务平台,鼓励有条件的供销合作社及社属企业参股农村金融机构,开展多渠道、多样化的涉农金融服务。到目前为止,已创办农信担保公司41家,发起成立和参股小额贷款公司8家、村镇银行3家,去年以来完成贷款93亿元,其中涉农贷款占到五成以上,为农融资累计达到359亿元。三是推进适应农村需求的各种信用便利服务。围绕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环节,开展“惠农卡”“供销一卡通”“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平台”等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合作社开展内部资金周转互助,满足合作社和农户在购买农资、设施投入、产品储购等方面的需求。同时,他们还加强与农村金融机构合作,在合作社内部开展征信、评信等工作,积极稳妥地开展支付、结算、账户托管等便利服务。

    (六)以强化城乡社区综合服务为重点,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加快推进新农村生活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提升农民生活服务能力。一是农村商品流通网络进一步完善。优化县有配送中心、乡有中心超市、村有便利店的经营体系,网络规模和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日用消费品、医药等连锁企业达到300家,建成物流配送中心470家、网点31952个,实现连锁经营额535.8亿元。湖州浙北大厦、嘉兴江南大厦等通过建设乡镇商贸中心和超市,在改善农村消费环境中发挥重要作用。二是废旧商品回收利用能力明显提升。着力打造覆盖面广、功能完善、一体经营的回收利用体系,发展废旧商品经营企业28家,建成产业园区、加工基地13个,回收网点749个,废旧商品回收额占全社会的25%。三是农村综合服务快速发展。实施“千村千社便民工程”,在村、社区建设以日用消费品、农资“两店”为基础,融合公益性服务功能的综合服务社达到4205家。

    (七)以扩面提质为重点,加快基层组织建设步伐。一是基层供销合作社实力和活力得到提升。按照做强一批、新建一批、振兴一批的要求,落实各项重组、改造、新建和帮扶措施,基层社经营服务功能明显增强。一年来,基层供销合作社数量比上年增加了114家,乡镇覆盖率从57.59%提升到71.48%,其中26家基层供销合作社被评为总社标杆基层社;基层社营业收入和利润分别达到77.3亿元、1.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了48.8%、92.9%。一年来,通过资产整合、服务聚合,建成经营服务综合体586家,已成为县域经营服务网络的重要平台。二是农民合作社发展质量明显提高。在发展农民合作社过程中,注重与合作社建立产权联结,注重市场竞争力的培养和提升,注重增强辐射带动力。一年来,全省系统新建农民合作社614家,新建农民合作社联合社84家。全省合作社实现销售收入285.23亿元,同比增长27.39%,实现利润6.6亿元,同比增长29.4%。供销合作社系统340家合作社获得国家级示范社称号,占该类全社会示范社总数的4成以上,供销合作社有股权投入的合作社达到1758家,占总数的48.6%。三是行业协会稳步发展。把发展行业协会作为供销合作社延伸服务平台、提升社会影响力的重要举措,累计创办行业协会241家,涵盖农资、茶叶、再生资源、日用消费品、食用菌等供销合作社主要经营领域,入社会员4.6万个。

    (八)以强企工程为重点,提升社有企业市场竞争力。以为农服务为导向,以转型升级为主线,以推进强企工程为抓手,大力实施一体化、走出去、品牌化、人才强企“四大战略”,社有企业为农服务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快速提升,成为社有经济和为农服务的重要支撑。全年完成总经营收入4472.1亿元、利润34.2亿元、上缴税费33.2亿元,比上年分别增长16.2%、1.41%和6%;资产总额和所有者权益分别增长11.07%和11.92%。全省系统年销售10亿元以上企业41家,百亿元以上企业3家。具体表现在:一是一批涉农龙头企业快速崛起。涌现出浙江兴合、杭州合众、湖州浙北、绍兴华通、萧山万丰、上虞大通等一大批集团企业。省供销合作社兴合集团经营收入以每年增加100亿的速度快速攀升,2014年达到728.9亿元,在全国500强中列180位。二是转型升级步伐加快。通过实施“四大战略”,传统经营领域优势得到确立,创新发展动力和市场竞争能力不断提升,去年全省系统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有92个,总投资410亿元。在巩固传统经营业务的同时,积极向现代金融、信息经济、现代物流等领域延伸,先后投资组建了天使湾创投、兴合电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金融服务、科技保险等实体,形成了主业突出、多元发展的竞争格局。三是品牌建设成效显著。大力实施名牌、名企、名家“三名培育”行动,鼓励社属企业和基层组织开展品牌化经营,争创优质商标品牌和名特优产品,全系统累计获得中国驰名商标7件、省级名牌产品及著名商标102件,“惠多利”实现了全国农资流通行业中国驰名商标零的突破,初步形成了品牌化发展的格局。四是体制机制不断优化。努力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不断调整优化内部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制定出台《关于加快社有企业发展的意见》《兴合集团转型升级的意见》,完善人力资源管理、岗位绩效管理、薪酬管理等各项制度,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如兴合集团在成员企业中推行账户集约管理,每年可降低财务成本2000万元。

建议篇

贯彻落实中央精神 积极服务“三农”大局

    浙江省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取得初步成效,但也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是,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进展不平衡,一些地方自我改造的主动性不强,可供复制推广的经验还不多;基层组织建设相对滞后,综合服务社行政村覆盖面为15%,进一步提升难度很大;企业发展和转型升级的步子还不快,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的创新亟需加强,部分企业盈利能力不强;人才短缺的问题还比较突出,队伍素质仍需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浙江省供销合作社将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精神,紧紧围绕全省“三农”工作大局,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为核心,以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为根本,以强化基层社和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为重点,创新组织体系和服务机制,大力推进供销合作、生产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农村新型合作体系建设,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与农民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化运行更高效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成为农民生产生活服务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

    一是全面开展“三位一体”农合联建设。联合各项为农服务资源,依托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组建农合联执行委员会,开展生产服务、供销服务、信用服务,以及受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或购买,承担部分公共服务、政策执行等具体工作,反映农情民意、提出政策建议、维护会员权益等,形成与农民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化运行更高效的体制机制,成为农民生产生活服务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在推进改革中,稳定县及县以上联合社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鼓励有条件的县级联合社机关开展企业化管理试点,完善联合社治理结构。

    二是加快构建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的为农服务体系。大力实施“农业社会化惠农工程”,发挥“智慧农资”“庄稼医院”两个平台的作用,增强农资经营服务能力。继续加强市场和网点建设,增强农产品流通服务能力。以“浙江省网上供销社”为主干,推进浙江农产品网销平台、大宗商品交易平台、智慧农资服务平台、互联网创新孵化平台、农村合作金融服务平台等五大平台建设,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启动“综合服务社提质扩面工程”,在乡镇试点建设一批商贸综合体、购物广场(供销城),参与茶叶等特色小镇建设,切实增强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多种金融服务方式并举的农村合作金融服务体系。

    三是健全巩固群众性、合作制、规范化的基层组织体系。注重通过新建、合作、改造、帮扶等方式,扩大组织网络覆盖率,建设一批具有自主经营实体、为农服务载体、合作经济联合体性质的基层社,实现基层社提质扩面。继续开展“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活动,发展一批土地流转、农机、消费、公共服务、资金互助等产业型和服务型合作社。

    四是大力推进社企分开、上下贯通、整体协调运转的双线运行机制。建立供销合作发展基金,加强联合社不同层级之间的联合合作,密切联合社层级联系。各级联合社组建资产经营公司,采取委派法人代表管理和特殊管理股权管理等办法,探索联合社机关对社有企业的多种管理方式,理顺联合社与社有企业关系。大力构建多层级、多门类、连接到村户的涉农协会组织体系,实现协会与联合社配合互补、协同发展。

    同时,浙江省供销合作社结合综合改革进展情况,对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提出建议:

    (一)建议总社就贯彻落实中发〔2015〕11号文件,明确具体改革措施,加强对综合改革试点的具体指导,从资金、政策等方面加大对试点省的支持力度。

    (二)建议总社协调国家有关部门,争取创办“中国供销合作银行”,或由总社牵头有关省市供销合作社发起组建,或者给予综合改革试点省份“牌照”指标,由试点省份自行发起组建。

    (三)建议完善综合业绩考核指标,根据各地不同实际情况进行考评,避免“一刀切”。 

(总社合作指导部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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