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国家发改委、国家粮食局、财政部印发《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工程建设规划(2015–2020年)》,这是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首个国家级专项规划。实施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工程(简称“粮安工程”),将全面提升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能力,坚决守住“种粮卖得出、吃粮买得到”粮食流通工作底线,保持粮食供求基本平衡和价格基本稳定,促进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和粮食流通现代化,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粮安工程”的主要内容包括“建设粮油仓储设施、打通粮食物流通道、完善应急供应体系、保障粮油质量安全、强化粮情监测预警、促进粮食节约减损”等。将全面深化粮食流通领域各项改革,构建符合我国国情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现代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体系。
目前,我国粮食生产实现“十一连增”,粮食流通设施条件得到改善,应急体系逐步建立,宏观调控能力不断增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粮食市场体系逐步健全,为国家的粮食安全打下良好基础,对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同时,现代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体系远没有建成,粮食收储仓容能力不足、物流通道不畅、应急供应能力薄弱、质量安全隐患较大、粮情监测预警滞后、产后损失浪费严重等矛盾又日益突出,国家粮食供应安全仍面临严峻挑战。
《规划》提出,实施“粮安工程”,要坚持“统一规划、突出重点;整体布局、优化资源;深化改革、完善体制;科技支撑、创新驱动;多元筹资、加大投入”等原则。力争到2020年,全面建成售粮便利、储存安全、物流通畅、供给稳定、应急高效、质量安全、调控有力的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体系,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竞争有序、监管有力的现代粮食流通新格局。据国家粮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规划》明确了5个方面13项指标,包括:2015年底前完成集中新建仓容1000亿斤任务,实现农户科学储粮专项户数达到1000万户;到2017年完成全国“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到2020年基本消除“席茓囤”等露天存粮,应急供应网点达到5万家,应急加工企业达到0.6万家,改建成品粮批发市场312家,改建区域性配送中心531个,国家粮食质量监测机构数量达到500个,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网点达到2500个,国家粮食信息直报点增加到2000个,粮食供需平衡抽样调查城乡居民户达到20万户,年减少粮食产后流通环节损失浪费1300万吨以上。
按照统筹兼顾、重点突破,急需优先、梯次推进的要求,《规划》分应急建设期(2015年)、整体推进期(2016-2017年)、全面建成期(2018-2020年)三个阶段实施。到全面建成期(2018-2020年),分别完成粮食收储设施、物流节点、应急供应体系、粮油质量安全、粮情监测预警系统、粮食节约减损等规划建设任务,“粮安工程”规划的所有建设任务全面完成。
(大 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