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6月12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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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播报


 

新版食品添加剂国标实施

    本报讯 国家卫生计生委新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已于2015年5月24日实施并替代2011年版。

    与2011年版相比,新版主要有以下几点变化:一、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调整。二、对无工艺必要性的食品添加剂进行梳理,删除了2011版标准中没有工艺必要性的规定。三、“带入原则”中明确“预混料”中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四、不得添加食品用香料、香精的食品名单发生变化,增加了茶叶、咖啡。五、允许使用食品用香料品种数量发生变化,删除了八角茴香、牛至等天然香料品种,确定其为食品调味料,增加了异戊酸异丙酯等24种合成香料。六、可在各类食品加工过程中使用,残留量不需要限定的加工助剂名单中增加了过氧化氢。七、修订了附录f“食品分类系统”。

    2011版《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虽然明确地规定了我国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不同食物中的最大使用量,但在安全方面和实际应用方面与世界先进标准仍有着较大差距,因此此次修订的着重点在于安全性和实用性。例如删除7种合成着色剂铝色淀在膨化食品中的使用规定和删除缺乏工艺必要性的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相关部门提醒生产企业关注新版标准,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及时调整生产工艺,平稳过渡,降低和避免由于标准内容变化带来的影响。

(沈 霁)


我国食品安全抽检将实行“四级分工” 

    本报讯 国家食药监总局近日通报,将从即日起对食品安全抽检实行“四级分工”,规避重复抽检、重点不突出等问题。抽检结果将每周对社会公布。

    据悉,国家食药总局2014年共组织14.2万批次样品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项目涉及276项,覆盖90%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合格率为94.7%。食药总局食品安全监管三司司长王红介绍,今后,这项工作将通过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的部门四级分工,抽检计划及抽样的科学布局来实现全覆盖。总局将对规模以上的、占市场规模较大的食品生产企业抽检,省级食品药品部门负责本省获证食品企业的抽检,市县级重点抽检本地的鲜活农产品、小作坊生产加工食品和餐饮单位自制的食品。这样分工以后,就避免大家都往大企业去走,过去说“农村食品谁管呀”,我们现在尽可能地都覆盖。

    王红表示,主要的检验项目是食品中农、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滥用和非法添加,致病菌、重金属污染物等安全性项目。

    食药总局将每周对抽检结果进行发布。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应当立即停止生产,恢复生产须经所在地食药监管部门综合评估同意。

(食 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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