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云南省石林县委、县政府下发《关于印发〈石林彝族自治县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总体方案〉及4个专项方案的通知》,从政策、资金上大力支持供销合作社全面推进综合改革。
《通知》要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要围绕培育、发展和壮大社有企业,不断完善经营管理服务机制,使之成为为农服务的市场主体;要创新发展农民合作社等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打造成为政府主导的为农村合作经济服务的主要载体;要建设上下贯通、开放包容、运行高效的供销合作社组织管理服务体系,建立权责对等、相互连接的新机制;建设团结创新、担当干事的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队伍。
《通知》指出,由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建立石林县供销合作社发展专项基金,专项用于支持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发展,并根据发展需要适时扩大基金规模;要加强农产品流通网络建设,创新流通方式,推进多种形式的产销对接,畅通农产品销售渠道;要顺应商业模式和消费方式深刻变革新趋势,盘活供销合作社基层实体网点,积极做好与全国性电子商务平台对接,加快形成网上交易、仓储物流和终端配送一体化经营,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滇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