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5月22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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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青年创业就业的贴心人
内蒙古农村信用社支持青年创业就业
□ 许磊鑫

 

  自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成立以来,自治区联社始终从履行社会责任、维护社会稳定出发,积极支持自治区青年创业就业。

    截至目前,内蒙古农村信用社累放各类创业就业贷款180亿元,为10.36万青年创业就业提供有力金融支持。

    多方合作 量体裁衣

    针对初始创业者自有资金不足、缺少有效抵(质)押物、寻找符合条件担保人困难等实际,内蒙古自治区联社积极与相关部门合作,创新“创业兴”系列信贷产品,满足不同创业者融资需求。

    自治区联社与自治区妇联合作,开办巾帼新农村新牧区创业微贷款项目;与内蒙古青年创业促进会合作,开办青年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项目;与自治区团委合作,开办青年妇女兴业计划小额贷款项目。

    目前,内蒙古农信社共开办6大系列18种创业就业信贷产品,有效解决党员、妇女、农民工、青年、失业人员以及大学生等群体自主创业过程中资金不足问题。

    情系百姓 让利于民

    内蒙古农信社在创业就业贷款期限方面,彻底改变“春放秋收冬不贷”传统理念,根据借款人生产项目经营周期合理确定,原则上种植业贷款、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为1年,养殖业贷款根据周期可延长到3年,确因生产经营困难到期不能偿还的,给予适当展期。

    对创业就业贷款利率在同类贷款利率基础上也适当优惠。“巾帼新农村新牧区创业微贷款项目”贷款利率,在当地农信社现有利率基础上下浮5-10%,信用程度好的返乡务工妇女,贷款额度、利率等方面给予更大优惠。

    对创业就业贷款额度,最高限额由2万元提高到5万元;创业能力强、创业项目质量高、带动就业人数多的,贷款最高限额提高到10万元;符合贷款条件人员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创业的,最高限额提高到人均20万元。

    换位思考 雪中送炭

    根据初始创业者资金需求急、周转快,且担保条件有限的实际,内蒙古农村信用社深入分析借款人创业意愿、能力水平、信用状况、道德品质等因素,充分发挥决策链条短、经营机制灵活等特点,进一步简化贷款手续,降低担保门槛,最大限度满足其资金需求。

    对于贷款额度较小资金需求,内蒙古农村信用社取消担保要求,直接发放信用贷款,实行“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管理办法。对于贷款额度较大资金需求,主要采取联户担保方式,实行“个人申请,三户联保,周转使用、责任连带、分期还款”管理办法。

    同时,内蒙古农村信用社还进一步降低担保条件,将担保人由行政事业单位公职人员扩大到有稳定收入或一定资产的所有人员。

    规范流程 贴心服务

    在贷款办理过程中,内蒙古农信社研发推广“2345”阳光信贷服务模式,即强化贷款管理、提高贷款发放透明度两项工作重点;信贷服务大厅办贷、柜台办贷和到村集中送贷3种服务方式;公开贷款政策、制度,公开贷款程序,公开贷款办理时间,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4项公示内容;开展授信评级基础调查、农牧户信息档案全覆盖、信贷资金合理规划等5项基本要求,切实提高贷款可得性、便利性和安全性。

    此外,内蒙古农信社协调相关部门,积极提高贷款发放效率。贷款额度5万元以内的,原则上3个工作日内审批发放完毕;贷款额度5万元以上的,7个工作日内审批办理完毕。

    加强宣传 普惠万民

    内蒙古自治区是农牧业大区。农村信用社生于农、长于农,因此始终把支持当地青年创业就业工作当作历史使命和战略选择去落实、去推动。

    在实际工作中,内蒙古农信社不断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有志青年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享受到农村信用社实实在在的扶持和帮助。

    各地农村信用社主动协调当地劳动就业等相关部门,对辖区内街道和乡镇干部开展青年创业就业贷款业务培训,对贷款对象、条件、流程进行详细解析,做到街道(乡镇)干部人人懂政策、熟流程,能为创业就业人员申请贷款答疑解难。

    在此基础上,各基层行社还应积极协调当地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对农村信用社青年创业就业贷款政策进行解读,全面介绍贷款优惠政策、申贷条件、办贷流程、资金使用要求和贴息范围,让更多创业就业者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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