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4月2日,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系统认真组织各级分会场参加全国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电视电话会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王玉明、副秘书长牧远及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等25个部门负责同志参会。
会后,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立即组织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第一时间向自治区政府分管副主席王玉明汇报工作,由王玉明副主席向自治区党委书记王君、自治区主席巴特尔汇报会议情况和贯彻落实意见。并在区社政务网站上进行了即时宣传,并拟于近期在《内蒙古日报》专版宣传文件精神,营造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积极氛围。
内蒙古区社要求,要在2014年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区域和层级明确试点地区、试点单位和具体试点内容,尽快修订完善《全区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并报自治区体经济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审定。同时要根据《决定》中“鼓励有条件的供销合作社设立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与地方财政共同出资设立担保公司”的精神,在借鉴外省区经验的基础上,争取自治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抓紧探索为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提供贷款担保服务的方式。 (蒙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