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3月31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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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祥智:农村的“三块地”改革应走市场化之路


    农村的“三块地”改革,指的是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宅基地制度改革,相对于中国农村的整体改革而言,“三块地”改革已经大大的滞后了。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全面深化各项改革,农村的“三块地”改革是题中之义,也是改革的重头戏。人多地少是我国推进城镇化最大的制约因素,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农民及农民集体重要的土地权利,直接关系到每个农户的切身利益,因此这项改革是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破解城乡二元结构的动力源泉。

    实施土地制度改革,是因为现行土地制度与市场经济体制不相适应的问题日益显现。比如:农民在土地征收、开发和使用中形成的增值收益日趋减少;土地大规模的开发利用,没有带动乡村一体化发展。这“三块地”改革的方向就是市场化,当然在这个过程中要有个底线,这个底线第一个就是你要保护耕地,要农地农用,不能因为土地改革了就非农化了。第二就是要保护农民的利益。不管怎么改,这“三块地”本质上都是农民的,不能使农民的利益受损,第三个流转方利益也要受到保护,还有一点就是土地的集体所有这个不能改变。

    现在的农地非农化,变成城市用地,是通过启用和不启用征地程序两个途径来实现的,把征地分成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公益性的,一部分就是经营性的。公益性的征地需要启动征地程序,在某种程度上启用征地程序是强制性的政府行为,政府建一些与国计民生密切相关的设施,比如体育场、医院、学校,这些公益性的征地是可以启动征地程序的。经营性的征地不启用征地程序,让农民直接进入土地一级市场进行拍卖,而不是先由地方政府征收土地,然后再由政府卖给企业。土地价格的多少由农民和土地开发者来商量,像北京郊区有这样的例子,农民很高兴,也不存在拆迁的问题。公益性的用地,政府要启用征地程序,那价格如何定?十七届三中全会明确了同地同价的原则。如果还是人为来制定价格的话,现在征地过程中存在的农民跟政府讨价还价,暴力拆迁的现象永远不会停止,将来征地制度改革的方向是由市场来决定地价,这是征地制度改革的核心。

    本轮土地制度改革,触及到制度层面的变革,除了要让土地收益得到公平分配,带动农业现代化和城镇化的协调发展外,还必须考虑到社会稳定。因此,宅基地制度改革在各项土地制度改革中就显得尤为敏感。

    宅基地改革怎么办,我认为宅基地的改革要慎重、稳妥地进行。需要农村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后,或者很多城市的郊区的农村已经城镇化,或者农民对农业收入的来源已经不很依赖了,或者在城市已经购房,农村的宅基地对于他们来说,可有可无的情况下,才能全面推进改革。

    目前,中国有2.7亿农民工,大概有4到5千万农民工举家全迁,宅基地应该可有可无吧?但实际情况不是这样,他们尽管进了城,也很少回家。但想想在老家还有一方宅院可以遮风挡雨,那么他们在城市打工的时候,心态就坦然了。如果说这些在城市打工的人失业了,比如,2008年的经济危机,当年就有上千万的农民工返乡,将来这种情况也会出现。如果在城市失业的话,他们就可以选择回到家乡种地,如果连农村的住地也卖掉的话,那么,他们就会沦为城市贫民,就会出现像巴西、印度、南非等国家的贫民窟。对中国而言,如果2.7亿农民工群体有一部分沦为城市贫民的话,必然会带来社会的不稳定,所以这个改革应该要往后推延。

    从全国范围来看,集体经营建设用地,仅仅指的是过去兴办乡镇企业的用地,数量很少。这些企业倒闭或者转场了,场地长期处于闲置状态,现在要启动起来,目的是让这块地入市,缓解城镇化中可用于城市建设用地的不足,因此,对非农产业的发展是很有好处的。

    在这“三块地”的改革中,难啃的骨头应该是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尽管各地都在积极探索,但随着城镇化工业化的快速推进,现行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中一些不完善的地方逐步显现,成为制约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因素,这是现在亟须针对“三块地”改革进行顶层设计的重要原因。

    (本文摘编自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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