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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平昌县社:完善走基层进企业制度


 

    本报讯 近年来,四川省平昌县供销合作社进一步完善机关职能人员走基层进企业管理办法,深入治理“庸懒散浮拖”,改进作风,增强职能作为,提升职能效能。

    据了解,该县社领导干部每月走基层进企业不低于5 天、机关职能人员不低于3天,时间自定,非紧急特殊情况一般不安排车辆、以乘坐客运车为主,食宿按规定自行解决。同时,机关人员走基层进企业必须有明确的任务指向,包括职能工作调研、督导和检查,联系企业工作督查、关系协调和问题解决,阶段目标考评及领导安排的其它下乡活动等内容,能合办的事项争取一次性办完,降低行政成本。

    机关人员走基层进企业必须事前申报,在经分管领导批复、办公室考勤登记、领取“机关人员走基层进企业记事表”后方能出行。过程记录须经当事人和基层企业领导签字证明,事后向分管领导汇报后,凭据报销相关费用。

    (何秀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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