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3月24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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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社:将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改革试点


    本报讯  海南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了《海南省2015年金融改革创新指导意见》,明确了海南省供销合作联社在开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改革试点,积极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支持设立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和评估中心等重点领域改革创新工作中的职责。

    继中国银监会、农业部、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联合印发《关于引导规范开展农村信用合作的通知》后,海南省金融办成立了海南省新型农村合作金融联合工作小组,探索开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改革试点。目前,由海南省金融办牵头,会同联合工作小组成员单位正在进行摸底排查、清理规范和政策宣传等工作。海南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海南省2015年金融改革创新指导意见》,明确了海南省供销合作联社在开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改革试点,积极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支持设立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和评估中心等重点领域改革创新工作中的职责。海南省委、省政府在近日印发的2015年海南省农村工作意见责任分工中,也把供销合作社作为加强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点的主要责任单位之一。

    海南省社自综合改革试点启动后,加大了推进农村金融工作力度,把发展农村金融服务作为综合改革主攻方向之一,对组建小额贷款公司、农村合作金融投资公司,设立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成立评估中心,领办农村资金互助组织,作出部署,明确责任单位,列出时间表和路线图。目前,以海南省供销集团为主要出资人,控股组建的海南省供销小额贷款公司已获省金融办颁发经营许可证,正在注资注册,其他农村金融服务也在逐步展开。

(李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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