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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社:设立专项资金奖励为农服务先进主体

□ 本报记者 王敏 通讯员 蒋剑彪

 

    2月9日,在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供销合作社,6个专业合作社、28个新建综合服务社、3名先进个人接受区社的表彰,奖励他们过去一年在为农服务方面做出的成绩。

    绍兴县柯岩先锋果蔬专业合作社就是表彰的对象之一,2014年年销(产)值达1300万元,利润总额243万元。据了解,合作社既有四季蔬菜基地,还开辟了130亩的果园,引种优质葡萄、水蜜桃等果树,成为绍兴县城区市民菜篮子的主销商,食堂和餐饮业的主供商。

    2014年初,柯桥区供销合作社制定了对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及为农服务先进个人的奖励政策。谈到制定该政策的初衷,柯桥区供销合作社主任金强说:“供销合作社的本质就是为农服务,如今供销合作社实力强了,就要在为农服务上加大力度,扶持基层供销合作社的发展,让获奖的合作社和为农服务社起到导向作用,引领更多农民致富。”

    政策有了,如何保证在实施过程中公平公正,真正起到激励、引导的作用,柯桥区供销合作社在评选的标准及流程上严格把控。“首先,基层社要对参评的合作社进行申报,区社会派专门的人员实地验收,最后根据合作社的效益、带动农户致富的情况等指标,由区社评定,选出示范合作社进行表彰。”金强告诉记者,为了激发基层社的积极性,新建的综合服务社报一个奖励一个,主要是为了促进基层服务社为农服务的发展。同时,对于奖金的发放及使用,区社也会给予一定的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以达到奖励政策的目的。

    “我们刚刚为第一批获奖者颁发了奖金,从目前来看,奖励还是很有必要的。一方面激发了基层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的积极性,一方面评选出来的示范社也起到了导向引领的作用。”金强说。

    奖励政策不仅调动了合作社的积极性,也逐步拓宽了柯桥区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的渠道。

    柯桥区钱清供销合作社中墅经营服务综合体是由绍兴市柯桥区华清公司(钱清供销合作社)组建。该经营服务综合体参办领办专业合作社5家、发展村级综合服务社9家,参与“新网工程”3项(农资、农产品、药材)。同时开展农技、购销、培训相关涉农服务。2014年累计销售农产品1150万元以上,中墅服务综合体不仅有效帮助农民解决卖难问题,同时通过协助成立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解决了部分当地青年的就业问题,树立了供销合作社良好形象。

    作为被表彰的单位之一,钱清供销合作社中墅经营服务综合体主任童建成告诉记者:“创建综合服务社的目的就是为了服务广大的农民群众,奖励款也是鼓励在农村开展更多的日用消费品销售和农资商品销售,满足农村居民生产生活基本需求。相信奖励政策的实行会为‘三农’建设,促进为农服务,发挥更积极有效的作用。”

    金强表示,2015年柯桥区社将继续实施为农服务奖励政策,并借鉴经验,推出名品、名企、名家“三名”建设专项奖励资金,让获奖者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增强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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