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3月6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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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宁市:提升基层社改造 拓展服务领域


 

    本报讯 2月28日,山东省济宁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农村工作会议。会上印发了2015年市委一号文件《中共济宁市委、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意见》要求,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着力推进基层社提升改造,创新联合社体制机制,拓展为农服务领域,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三农”提供综合服务的骨干力量;依托各级供销合作社,组建区域性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加快实体性合作经济组织建设;促进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机构更好的服务“三农”,稳妥推进供销合作金融试点;支持基层供销合作社与农村基层党组织和社区开展村社共建,党建带社建,完善社区服务体系。《意见》还指出,鼓励供销、邮政、烟草等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向农村延伸,开展涉农社会化服务。积极推广既不改变农户承包关系,又保证土地有人种的土地托管服务模式,鼓励新型经营主体开展全程托管或主要生产环节托管。

    会议最后指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当前和今后一个相当长时期农业农村工作的重中之重。近几年来,市供销合作社通过托管土地为农民提供社会化服务,走在了全国前列,但在其他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上发展还很不充分。下一步,要继续加大供销合作社改革力度,拓展提升托管服务内涵和规模,不断创造新经验,积极培育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通过财政奖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发展。

(鲁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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