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年来,云南省弥勒市供销合作社紧紧抓住国家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和不断深化农村改革的有利时机,依托自身的区位、资产、人才、信息等资源性优势,大力发展股金、典当和小额贷款等具有“弥勒供销”特色新兴业务,在有效帮助农村合作社和农民群众解决融资困难的同时,进一步拓展了新的经营服务领域,培植了新的经济增长点,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实现了供销合作社和农民群众合作双赢。2014年,市供销合作社社员股金中心共发放各类占用款2.89亿元,实现利润832万元;振合典当有限公司累计发放当金3352万元,实现利润173万元,上缴税金255万元;农资小额贷款公司发放贷款3107.22万元,实现利润183.77万元,上缴各项税费122.8万元。
(武如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