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备受关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今年将再度扩容。根据部署,湖南、湖北、江西、江苏、甘肃、宁夏、吉林、河南、贵州等9省区今年将被纳入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试点范围。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司长张红宇2月27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农业部正抓紧制定土地承包确权配套制度,相关技术标准和检查验收办法将出台。
据介绍,农业部从2009年开始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目前已进行了四个阶段:2009年至2010年以村组为单位,以8个村为试点,探索整村推进;2011年至2013年以乡镇为单位,在数百个县开展试点;2014年以县为单位,首次在3个省份开展整省试点;目前已进入到第四个阶段,新增9省份纳入到“整省推进”的试点中来。农业部表示,将用5年时间在全国范围内完成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所谓土地流转,是指土地使用权流转,也就是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是农村土地流转的基础性技术准备工作,是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下进行土地流转的前提条件。正在开展的土地确权登记,就是把农户承包土地的地块、面积、位置等信息载于登记簿,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保护农民对承包土地的权益。
张红宇表示,围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农业部去年已制定了三项行业标准,包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调查规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素编码规则和数据库规范,今年系列标准将继续完善。截至2014年底,全国1988个县(市、区)开展了确权登记试点工作,涉及1.3万个乡镇、19.5万个村,试点覆盖面积3.3亿亩。
确权登记化解了大量过去沉淀下来的农村土地矛盾,为促进土地流转建立了基础,得到了基层群众广泛认同。但是,确权颁证登记工作中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比如,原来土地承包合同是8亩,经过实测量出的结果是10亩,多出来的2亩怎么办?比如对于城市郊区,能不能确权确股不确地?在确权登记颁证的时候能不能调整土地?多出来的土地怎么办?张红宇表示,如果原来在二轮承包就已经明确到一家一户的承包地,原则上实测多出来的土地就应该归该承包农户拥有。还有一种情况是增加了很多土地,特别是大规模开荒地,这就要“一村一策”。
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和日前农业部等6部门出台的文件都强调土地确权登记“总体上要确地到户,从严掌握确权确股不确地的范围”。据介绍,我国还有一些农村,比如华西村、南街村这样的村,改革开放以后就一直没有把土地分田到户,仍采取集体经营的方式,在这时候确地到各家各户,显然没有必要。还有一些已经划入城市规划区以内的农村,剩余土地很少,这种情况也不便确地。是否实行确权确股不确地,要由省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作出决定。
(欣 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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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的意义何在?
“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是实现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的保障。从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要求来看,从发展现代农业、形成规模经营的基础要求来看,从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要求来看,都赋予了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登记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张红宇说。
据介绍,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核心是确权,重点是登记,关键在权属调查。当前主要完成“解决问题、赋予权能、信息平台共享”三项任务。
土地确权登记颁证主要涉及2.3亿个承包农户,要对这些农户承包土地的数量、位置、面积等数据重新进行测量、登记,摸清家底。
更重要的则是明确相关权能。“承包经营权到底是多大的权能?作为物权来讲,它还有没有新的权能?如何让相对应的地块和拥有的权能相吻合,有没有这个权做抵押担保?金融部门、信贷部门愿不愿意接受这个权能?这些权能都在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予以认定、完善和确认。”张红宇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