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吕梁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以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及时反映社情民意、着力维护系统和谐稳定为目标,构建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维稳工作新格局。
强化领导,明确责任。首先,市、县两级联社按照“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负全责、直接抓,其他领导一岗双责、具体抓”的要求,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信访维稳工作领导责任体系。其次,吕梁市联社党组向各县级联社党委书记与市联社各部门负责人颁发《2015年信访维稳工作责任状》,同时,各县级联社党委书记结合本辖实际,充实完善责任状内容,与辖内各网点负责人和环节管理部门负责人签订信访维稳工作责任书,从而有力地促进全市信访维稳工作的依法、有序、规范、高效开展。最后,强化重大活动与重要节点期间值守工作。
畅通渠道,妥善调处。首先,市、县两级联社完善职工群众信访诉求表达方式。充分尊重和保护群众的信访权利,对群众来访坚持文明热情接待、对群众来信认真负责办理,坚决纠正限制和干涉群众正常信访活动的错误做法,确保信访渠道畅通;通过开通信访绿色邮递、投诉举报电话、网络邮箱信访等多种渠道引导群众更多地以来信、来电等形式表达诉求。其次,建立健全信访问题排查化解机制,把信访工作的重心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排查化解上来,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好。最后,认真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加强督查,严肃追责。首先要建立完善信访维稳督查制度,不断加大督查工作力度,确保信访维稳工作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其次,设立专门信访工作机构,严格规范信访事项受理、承办、调查、复核等各个环节,依法有序开展信访维稳工作,确保责任落实到位、疏导稳控到位、问题解决到位。再次,按照“谁出现过失、谁受到追责”的原则,对上级部门交办的信访事项久拖不决的,未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办事的,因工作不力、方式不当而引发非正常上访、一般群体性事件、较大群体性事件、重大群体性事件、特别重大群体性事件等的,要按所造成的后果与形成的影响,严肃追究有关责任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的失职、渎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