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1月20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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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十堰市委市政府赋予供销社协调农产品流通职责


    本报讯 为进一步加强农产品流通,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在农产品流通中的主导作用,近日,湖北省十堰市政府出台了《促进农产品流通工作的意见》。为抓好此项工作落实,市委、市政府成立了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任正副组长,市供销、商务、农办、农业、工商、质检、财政等17个部门为成员的全市促进农产品流通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供销合作社,负责梳理提出影响农产品流通产业发展的问题及解决方案和办法,牵头制定发展规划并组织开展对全市农产品生产加工包装、市场销售等相关工作的协调、检查督办。

    意见明确了促进农产品流通工作具体任务和措施,并要求,促进农产品流通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为核心,围绕“基地做大、龙头做强、产品做优、品牌做响、链子做长”的要求,紧密结合农产品加工业“四个一批”工程、“四个百万”特色产业基地、“一县一品”特色产业建设,加强农产品流通管理,健全农产品流通体系,力争到2020年基本建成畅通高效、城乡一体、竞争有序、保障有力、市场规范的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特色农产品流通产值突破千亿元。为加快工作推进,经过供销合作社精密组织筹备,于1月13日召开了全市促进农产品流通工作暨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培训会议。下一步,市供销合作社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制定工作计划,抓好培训,做好协调和督办,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韩发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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