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1月16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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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原产地证书退证查询带来损失


 

    自贸区优惠原产地证书是出口货物享受国外关税优惠的主要凭证。然而,自2012年以来,东盟国家海关以真实性、正确性或产品是否符合原产地规则等为由频繁对我国签发的中国-东盟自贸区优惠原产地证书进行退证查询,严重影响企业利用自贸区优惠关税政策的积极性。

    据了解,在退证查询期间,货物将被迫在口岸多滞留15-30天,企业在此期间一个货柜的滞港损失就达200美元/天,部分企业甚至选择放弃自贸区关税优惠,支付大约为货值10%的关税通关,影响了企业出口东盟的贸易热情。

    为此,检验检疫机关对出口企业提出如下建议:

    首先,企业需提高守法意识,规范申报,从源头上确保签证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其次是充分了解相关政策,加强与检验检疫部门沟通,了解给惠国的原产地政策、给惠商品的名称和编码,积极参加有关产地证业务政策法规的宣传培训活动,随时关注出口目的国家原产地政策变化情况。

    与此同时,要建立货物追溯体系。当遇到国外海关对签发的原产地证书有异议时,企业可以通过产品追溯调查体系,对出口相关证单、原材料的使用、生产工序等情况进行追溯,以便第一时间配合签证机构开展退证调查工作,缩短调查时间,避免出口货物长时间滞港,降低直接经济损失。

(郭 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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