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1月13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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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社印发关于做好安全生产经营工作的紧急通知
要求做好全系统2015年特别是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经营工作

    本报讯  (记者 闫雪静)  为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等精神及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王侠关于做好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批示,总社近日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安全生产经营工作的紧急通知》。

    通知要求,全系统要根据通知要求和会议精神,结合供销合作社实际,做好全系统2015年特别是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经营工作。

    一是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不断巩固安全防线。各地供销合作社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和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始终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强化安全措施,全力做好各项工作,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要牢固树立底线思维,把问题和困难估计得更充分一些,把工作部署和应急措施考虑得更加周全一些,做到居安思危、有备无患,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是进一步强化责任,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要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以最坚决的态度、更大的力度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全面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把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工作作为紧迫任务来抓,迅速安排部署,经常性深入一线开展督导检查,确保责任落实、措施落实、监管落实,确保不出问题。要依法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和义务,确保取得实效。

    三是突出抓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严防安全事故发生。各地供销合作社要认真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在积极组织货源、保障市场供应的同时,突出抓好烟花爆竹的储存、运输、经营等各环节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加强对系统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的监管,督促企业严格执行烟花爆竹流向登记制度,完善购销合同,加强流向信息化管理,严禁批发经营非法产品,严禁仓库超量储存、超员作业和在库房内拆箱分装,严禁将积压的超标、过期等产品和专业燃放类产品销售给零售单位和个人。要强化对系统内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的检查,严防零售网点集中、连片或在居民楼内设置,严防零售网点超规模、超品种、超范围经营,严防零售网点人员走街串巷兜售烟花爆竹,确保经营安全不出任何问题。

    四是深入排查治理隐患,确保不留任何死角和盲区。各地供销合作社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强调、再部署、再落实,狠抓预防和源头治理,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要重点强化对烟花爆竹、棉花、农资和再生资源等易燃易爆物品的产运储销等诸环节的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各类商场、超市和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对系统在建项目的施工安全管理,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的商品供应,严防假冒伪劣、过期变质、“三无”食品通过供销合作社渠道流入市场,保障城乡居民消费需要和价格基本稳定。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指定专人盯防,并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五是切实做好各项应急准备,进一步夯实安全基础。各地供销合作社要在地方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巡检、抽检、互检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要认真做好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供销合作社报告,不得瞒报、漏报,并在当地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要切实加强应急准备,根据本地区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做好各项应急物资和装备的储备,不断提高应对事故的快速反应和科学处理能力,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力求做到反应灵敏、行动迅速、施救科学,杜绝盲目施救导致的伤亡损失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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