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埃及出台清关新措施,要求自2015年1月1日起,进口埃及的产品必须符合埃及国家标准,不符合该国标准的产品将禁止入境甚至被退运,没有注明埃及标准号的检验证书将不能通关。
为维护我国对埃及出口企业的合法权益,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生产企业、贸易商以及行业协会,要高度重视埃及进口产品清关新要求,对于已装船发运货物联系物流企业简化发运手续加快货运速度,争取赶在2015年1月1日前完成清关工作。对于未发或待发货物应尽可能搜集所经营出口产品的埃及标准,并配合检验检疫工作,避免出现滞港和退运等不必要的损失。
出口商和生产企业可以登录埃及质量标准组织(EOS)的网站,通过关键词查询埃及标准,或在埃及进出口监管总局(GOEIC)网按照品名或者HS编码通过查询系统查询埃及标准。出口商和生产企业也可以登录国家质检总局网站,下载国家质检总局搜集到的埃及标准目录,参考使用。
(文 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