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4年12月12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江苏出台跨境电商检验检疫监管制度


 

    本报讯 近年来,跨境电子商务快速发展,在国际贸易中一枝独秀,呈现出令人瞩目的前景,这既被视作当前带动国际市场的突破口,也将成为今后各方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制高点。但由于监管缺失,产品质量问题十分突出。据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公布的针对网络销售的儿童玩具、服装、鞋类、背提包和小家电5大类14种电子商务产品抽查结果显示,不合格产品检出率高达26.1%。

    为此,江苏检验检疫局着眼于大力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促进外贸稳定发展,制定了《江苏跨境电子商务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并确定在南京、苏州、无锡地区先行先试,既维护质量安全,又促进贸易便利化。

    《办法》规定,跨境电子商务检验检疫监管建立“企业全备案、商品全申报、质量全追溯”的监管制度,实施“集中申报、集中查验、信用评价、分类监管、快速核放、质量追溯”的质量信用分类监管模式。为加快通关速度,便利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实行跨境电子商务出口商品以检疫监管为主的方式,经查验货单相符的商品实施即查即放。

    据悉,《办法》还对跨境电子商务交易的进出口商品实施负面清单管理。凡是被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的商品,被列入《禁止从动物疫病流行国家/地区输入的动物及其产品一览表》的商品,被列入《危险化学品名录》的商品,如固体废物、特殊物品和核生化物品、法律法规禁止进出境的其他商品,均不得纳入跨境电子商务经营范围。

    (苏 易)

3上一篇  下一篇4


报社简介 - 广告服务订阅报纸 - 记者查询 - 记者站联系方式
中华合作时报、中国合作经济、中国农资的电子版内容版权归中华合作时报社所有 转载请联系本网站管理员并注明出处
特别声明:本站若有侵害其他单位与个人权益的文章或内容,请尽快告知本站管理员,将立即删除
电话:010-63703494 传真:010-63702680 电子邮件:web@zh-hz.cn
京ICP备050315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