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篇4 2014年12月5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创新服务手段 保卫一湖秀水
浙江淳安县供销合作社回收处置废弃农药包装物纪实
□ 本报记者 闫雪静 通讯员 段黎君

 

  “人间自有逍遥处,秀色山水千岛湖。”以风光优美著称的千岛湖位于浙江省淳安县,得天独厚的自然环境让它拥有漫长曲折的湖岸线、纵深宽广的湖面。

    为了让千岛湖的“水之灵、水之秀、水之韵”长久地保持下去。今年2月,淳安县以“污水零排放、碧水绕千岛”为主旨的“五水共治”攻坚战全面打响。

    先行先试

    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五水共治”攻坚战打响后,淳安县各乡镇、各部门都积极参与到这项工作中。淳安县供销合作社依托自身网络优势,回收处置废弃农药包装物,创新服务手段,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淳安县在农业生产过程中,治虫防病每年需要农药数量近600万只。以前这些农药的废弃包装袋没有进行回收,农民在对农作物治虫防病的作业中,随手丢弃农药包装物,散落在田间地头和水沟边,而塑料、铝箔、玻璃这些物质在自然环境下难以降解,白色污染和农药残留给水质和土壤造成了严重污染,也给千岛湖的水源带来了隐患。”淳安县供销合作社工作人员方奕告诉记者。

    淳安县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是淳安县供销合作社的社有企业,在“五水共治”中具体负责废弃农药包装物的回收处置。惠多利农资公司总经理邵宝华告诉记者,“县供销合作社在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处置方面先行先试。我们农资公司是化肥、农药的主要供应者,有责任对废弃物进行回收处理,而且我们在全县有140多个农资销售点,具有上下联动的网络优势,成为此次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项目的主要力量。”

    目前,淳安县供销合作社已经依托农资销售网络,在全县范围内设置了135家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点,对废弃的农药包装袋、瓶、桶等按统一标准进行定点回收,预计实现当年销售使用的农药各类废弃包装物回收率达90%以上。

    量化细节 

    规范补惩管理尺度

    据方奕介绍,县供销合作社专门成立了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部署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工作,并把责任进行分解落实,严肃回收工作纪律。县社充分发挥农资网点多面广、与“三农”的生产生活联系紧密的优势,合理布局农药销售和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点。农药销售时对售出农药加贴标记,做好农药进销台账和包装物回收台帐,以销定收,销收结合,不仅方便了农户,还强化了销售管理,做到回收数量与进销台账一致。对符合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工作要求的经营网点,统一悬挂“淳安县农药包装物回收点”,定点回收。

    惠多利农资公司利用配送化肥、农药等农资商品的时机,定期到基层的农药销售和回收点集中回收废弃农药包装物,最后将归集后的废弃农药包装物分批送到有处理危险品资质的杭州立佳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避免了二次污染。惠多利农资公司还对回收物进行统一定价,农药废弃包装瓶100ml以下的,以每只0.2元的价格回收;101ml—300ml的,以每只0.4元的价格回收;301ml以上的以每只0.7元的价格回收。废弃农药袋50克以下的以每只0.1元的价格回收,50克以上的以每只0.2元的价格回收。统一回收价格不仅调动了农民参与回收废弃农药包装物的积极性,还规范了回收工作的管理。

    “县社废弃农药包装回收工作领导小组及时了解和掌握各回收点回收工作的进展情况,组织经常性的检查和现场指导,一旦发现提供虚假报表等行为,会及时追缴因虚假报表所获取的补助资金,并扣减相关管理费用,对情节严重者取消其回收资格。”方奕说。每年12月,县社还会召开考核验收会议,总结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工作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进一步的改进措施。

    标本兼治 

    实现生态、社会效益双赢

    “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项目实施以来,老百姓很支持,以前农民使用农药后乱丢乱弃包装物的习惯也在逐渐改变,环保意识正在提高,有助于促进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双赢。”邵宝华说,“作为全县农资销售的主导企业,参与‘五水共治’不仅能扩大企业影响力,促进企业发展壮大,还能以此项目为纽带,加强与基层销售网点的联系,有利于建立农药销售、使用的追溯制度,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能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


编后

    一湖秀水富百姓,千岛叠翠竞风流。“五水共治、秀水富民”势在必然、恰逢其时。在农业发展过程中,不能只顾眼前利益,更要谋求长远利益,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相结合。废弃农药包装物的回收减少了农药包装物对生态环境系统的破坏,减轻农业面源污染,对保护千岛湖一湖秀水营造了良好的生态安全环境。

下一篇4


报社简介 - 广告服务订阅报纸 - 记者查询 - 记者站联系方式
中华合作时报、中国合作经济、中国农资的电子版内容版权归中华合作时报社所有 转载请联系本网站管理员并注明出处
特别声明:本站若有侵害其他单位与个人权益的文章或内容,请尽快告知本站管理员,将立即删除
电话:010-63703494 传真:010-63702680 电子邮件:web@zh-hz.cn
京ICP备050315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