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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杠杆式”扶贫的蝴蝶效应
内蒙古扶贫开发办公室探索实施“金融扶贫富民工程”
□ 本报记者 李梦希 通讯员 高凤义

 

  蝴蝶拍一拍翅膀,几周后遥远的地方就可能会出现一场龙卷风。

    一个看似微小的变化有可能带动整个系统产生巨大的连锁反应。而一个有效的扶贫机制,在正确引导下,则有可能带动越来越多的人脱贫致富。

    在内蒙古自治区广袤的大地上,蝴蝶的翅膀已经拍动,这场“变革”惠及的是这片土地上数百万的贫困户。扶贫款作为金融“杠杆”撬动了当地的资金链条,4.75亿元作为风险保证金带来了60亿元贷款。致富路,可以迈开步子走了!

    政策“请”来大资金

    如何最高效地使用扶贫资金,是各地方政府不断探索的问题。

    赤峰市巴林左旗四方城村是内蒙古第一个打破传统方式进行改革的“金融杠杆式扶贫”试点村。过去,该村实施产业扶贫,分给每个贫困户的几只羊不是被杀了吃了,就是被卖了还债,成效甚微。2012年,四方城村被列为实施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村,获拨150万元项目扶贫款,考虑到如果平分资金,全村374户贫困户1124口人,平均分到人头仅有1300元左右,镇党委、政府、村“两委”班子多次研讨,终于统一思想,决定将126万元扶贫资金作为风险抵押保证金存入中国农业银行巴林左旗支行,后者为当地养殖肉羊的贫困户发放贷款700万元,支持发展当地肉羊产业。如果贷款人出现人身意外等突发事件无法还贷,风险抵押保证金可以代其偿付。

    在与村民的多次沟通下,374户贫困户全部签字同意。贷到了款,贫困户发展产业的积极性也被调动了起来,在村领导的指导下科学养羊,该村肉羊存栏量由2012年初的6000多只猛增到一年后的4万多只,养羊的贫困户每户纯收入都在2万元以上。

    试点有了效果,推广起来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在与当地多家金融机构接洽后,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与中国农业银行内蒙古分行达成共识,两家联手实施“金融扶贫富民工程”,从2013年起到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连续5年每年安排4.75亿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用于贷款的担保补偿,在57个贫困旗县同时实施,撬动农行60亿元信贷资金,重点支持贫困村、贫困户“一村一品、一乡一业”产业发展,其中70%用于农牧户,30%用于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和扶贫龙头企业,并分别给予贫困农牧民和企业5%和3%的贴息。

    2013年11月末“金融扶贫富民工程”启动,截至11月10日,全区累计发放“金融扶贫富民工程”贷款52.7亿元,覆盖全区57个贫困旗县、农牧户95783户、89家扶贫龙头企业(农牧业合作组织),带动近40万贫困农牧民发展生产项目,有效解决了贫困农牧民贷款难、贷款贵的问题。

    “有偿”才是原动力

    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查干补力格苏木山滩嘎查贫困户陶克陶家庭十分拮据,一年的收入基本全供儿子读大学了。今年6月份,通过5户联保他申请到了5万元的贴息贷款。7月份,除去买草料的钱,他另购置了20头基础母羊,年底就能怀上羊羔,一年两胎,明年至少能多产40只羊羔,如果没有灾情疫情的话,增收2万元应该不成问题。

    陶克陶的账算得清楚,扣除给孩子上大学的学费,家里明年应该会有一些积蓄了,明年按时还贷了,还能贷到更多,再慢慢扩大养殖,日子应该会好过许多。“咱一个贫困户还能贷到这么多钱,脱贫致富有奔头啊!”陶克陶很是感慨。

    按照“联保联贷、以富带贫、共同发展”的原则,内蒙古推行了无抵押、无担保的“3+2”、“2+1”互助联保模式,即3户信用户带2户贫困户、2户信用户带1户贫困户,小组在办理贷款过程中,互相担保、互相监督、共担风险、共同致富,形成了大户带小户、富户帮穷户的共同富裕的局面。

    此次金融扶贫既体现了让利、优惠的信贷政策,降低了农户贷款成本,又坚持“有借有还”的规则,培育农牧民诚信意识,使农户从根本上转变“等、靠、要”的思想,起到了“扶贫扶志,治穷除根”的作用。

    “金融扶贫富民工程”实施以来,受惠的不仅是贫困农牧民,越来越多的农牧民合作社、农牧业龙头企业也享受到了政府的支持。

    四子王旗民族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是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四子王旗境内的一家肉羊屠宰加工龙头企业。该公司每年以市场最高价格收购农牧民家符合条件的出栏羔羊,同牧民形成了良好的供货联结机制。今年入秋以来,由于流动资金不足,民贸有限公司的羊羔收购工作受到严重影响,经四子王旗扶贫办审核认定和推荐,该公司成功申请到四子王旗农行的2900万贴息贷款,以解燃眉之急。

    “把经过扶贫部门认可的种植、养殖大户、农牧民合作社、农牧业龙头企业列为支持对象,是想发挥其辐射作用,带动贫困农牧民增收和贫困旗县的经济发展。”内蒙古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刘忠诚表示。

  “杠杆”引发大效应

    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的政策引导、以及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的积极协调组织下,目前,当地参与金融扶贫的机构数量越来越多,投放到扶贫开发领域的贷款规模也与日俱增,呈现出金融扶贫大突破的态势。同时,“杠杆式”扶贫的模式在呼伦贝尔、鄂尔多斯等地区的非贫困旗县得到复制和延伸,“金融扶贫”的覆盖面和带动效应不断扩大。

    “有了风险化解机制,只要扶贫款项目符合市场规律和贷款条件,银行就有贷款积极性。”中国农业银行内蒙古分行行长梁毅说。

    据了解,在“金融扶贫富民工程”政策启发下,一些旗县政府与当地的村镇银行合作,也有的村与农村信用社合作,把扶贫引导资金作为风险补偿金和贷款贴息,用“小钱”换来了银行的“大钱”。

    如此一来,“政银农企”四方合作、共谋发展,形成了旗县有龙头企业带动、乡镇有特色产业、村有合作组织、户有增收项目的扶贫产业新格局。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杜晓山表示:“目前看来,内蒙古的‘金融扶贫富民工程’充分体现出政策设计者的用心,以及当地政府为此作出的努力。但在项目的运行过程中,公平问题是不能忽视的。下一步,政府应该探索研究如何保证所有有资金需求的贫困户都能成功申请贷到款,以及在精准扶贫的前提下,如何更好地认定贫困户并对贫困户有倾斜政策。”

    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刘忠诚认为,要实现扶贫开发工作的重大突破,既要“输血”,更要“造血”。“‘金融扶贫富民工程’的重要意义在于能够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两方面的作用,合理有效地配置扶贫资源。最主要的是通过扶贫资金发挥‘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撬动金融信贷资金用于扶贫,培育贫困农牧民自我发展能力,增加收入,进而实现脱贫致富。”

    刘忠诚介绍,中国农业银行5年投放300多亿元扶贫信贷资金,是帮助农牧民“造血”;农行实行最优惠利率,财政扶贫资金予以贴息,则是为“三农三牧”输血。若按基准利率计算,银行每年给农牧民让利1个亿,5年让利5个亿;自治区财政扶贫资金5年贴息达21个亿,两项加起来,相当于给农牧民增加了26亿元的收入。

    如今,在内蒙古,发展致富已不再是贫困农牧民的奢望,金融扶贫开发的辐射力和带动力正在给贫困地区的老百姓注入更多脱贫致富的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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