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4年10月31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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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引导规范开展农村信用合作


 

    本报讯 10月17日,中国银监会、农业部和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引导规范开展农村信用合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引导规范农民合作社、供销合作社等有序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有效防范农村金融风险。

    《通知》要求各地要切实加强对农村信用合作的督促引导,开展合规经营。省级人民政府要抓紧落实对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的监管、引导和规范职责,尽快明确承担地方金融监管职责的具体职能机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和合作制的原则,审慎合规经营。

    《通知》要求各地要组织对辖区内各类农村信用合作情况开展深入排查,全面摸清底数和经营中的突出问题,并采取措施进行分类清理规范;要严格把握政策界限,区分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消除隐患,化解风险。各地要按照“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行业主管监管部门一线把关”原则,严厉打击非法集资行为,并以清理规范工作为契机,构建长效机制,同时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金融知识宣传。 

 (财 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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